关于拟授予徽州师范等16所学校“黄山市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项目建设要求,根据市语委、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八批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黄教语〔2017〕13号)文件精神,市语委、教育局组成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专家小组,于2017年11月28日至30日和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对各区县和市直学校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进行了现场评估检查。
2017年10月,受市语委、教育局委托,徽州区语委、教育局对升格后的徽州区呈坎镇中心学校、徽州区潜口镇中心学校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评估检查,并递交了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报告。
经市评估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决定授予徽州师范学校等16所学校为“黄山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1月30日至2月5日,凡对授予上述学校荣誉称号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黄山市语委办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陈利 联系电话:0559-2518779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黄山市语委办(邮政编码:245000)
黄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黄山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0日
拟授予“黄山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学校名单
1. 徽州师范学校;
2. 市育才学校;
3. 屯溪区东城实验学校;
4. 黄山区广阳中心学校;
5. 徽州区洽舍乡中心学校;
6. 徽州区呈坎镇中心学校;
7. 徽州区潜口镇中心学校;
8. 歙县紫阳学校;
9. 歙县森村中心学校;
10. 歙县上丰中心学校;
11. 休宁县洪里初级中学;
12. 休宁县商山中心小学;
13. 休宁县溪口中心小学;
14. 黟县碧阳幼儿园;
15. 祁门县雷湖中心学校;
16. 祁门县箬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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