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屯溪第三中学等36所学校为 黄山市首批“语言文字达标学校”称号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根据市语委、教育局联合下发的《黄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黄教语〔2017〕2号)文件精神,市语委、教育局组成评估专家小组,依据《<黄山市语言文字达标学校评估细则>(试行)》,于2018年5月14日至6月22日,对各区县和市直学校申报语言文字达标学校的36所学校进行了现场评估检查,并把评估结果及时以口头和书面两种方法向受评学校进行反馈,受评学校经过一个月的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向黄山市首批语言文字达标学校评估组递交了整改报告。
经黄山市首批语言文字达标学校评估领导组审核,拟授予屯溪第三中学等36所学校为“语言文字达标学校”称号。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连续7日,即2018年9月6日至9月12日,凡对授予上述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学校”称号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黄山市语委办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陈利 联系电话:0559-2518779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503办公室,黄山市语委办(邮政编码:245000)
黄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黄山市教育局
2018年9月6日
拟授予黄山市首批“语言文字达标学校”称号学校名单
1.市屯溪第三中学;
2.市新城实验学校;
3.市梅林实验学校;
4.市新潭小学;
5.市特殊教育学校;
6.黄山区第一中学;
7.黄山区第二中学;
8.黄山区旅游学校;
9.黄山区耿城中心学校;
10.黄山区焦村中心学校;
11.黄山区第三中学(黄山区仙源中心学校);
12.黄山区三口中心学校;
13.歙县许村学校;
14.歙县富堨中心学校;
15.歙县南源口中心学校;
16.歙县雄村学校;
17.歙县岔口中心学校;
18.歙县昌溪学校;
19.歙县育鸿学校;
20.休宁县源芳中心小学;
21.休宁县榆村中心小学;
22.休宁县五城中学;
23.休宁县石田初级中学;
24.休宁县洪里中心小学;
25.休宁县商山初级中学;
26.休宁县中心幼儿园;
27.休宁县海阳幼儿园;
28.休宁县爱心幼儿园;
29.休宁县万安镇中心小学;
30.黟县红旗幼儿园;
31.黟县碧阳初级中学;
32.祁门县实验学校;
33.祁门县幼儿园;
34.祁门县大坦学校;
35.祁门县胥岭学校;
36.祁门县彭龙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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