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21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
黄山市2021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黄山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现就全市2021年落实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
2021年我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标任务为: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大统筹力度,完善资助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无遗漏。全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筹资总额3976.6万元。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全市共发放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4500.05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3%。
二、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一)投入(自评得分20分)
1.组织领导(3分)
(1)纳入要点。为规范全市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均已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并成立领导组,对资助工作进行指导。
(2)制定计划。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及各类学校年初早谋划,各级教育部门均结合实际制定资助年度工作计划。
(3)工作部署。市教育局多次召开资助专项会议,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各学校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资助相关法规政策。
2.队伍建设(3分)
(1)人员配备。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资助中心的各项资助政策,各级教育部门已成立资助中心,并配备资助专职人员。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受助学生资格的认定、公示等工作。
(2)业务培训。组织各区县和市直学校参加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办的五期线上培训。
(3)设立AB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均已设立AB岗。
3.政策宣传(4分)
(1)资助宣传。为使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我市精心制定宣传方案,认真落实“两节课”“一封信”和“诚信主题教育”等活动;结合“5月”“8月”“10月”民生集中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率。各校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宣传海报、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师生群众话民生主题征文活动等,对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成效、资助育人成果,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宣传,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
(2)网站建设。我局已在市教育局官网开设“民生工程”专栏,并定期更新。
(3)正面报道。市教育局联合电信部门、市融媒体中心和日报社对学生资助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实施成效进行专题报道。
4.财政投入(5分)
我市财政部门切实做好资助资金的筹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和市教育局提供的受助学生信息,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并及时拨付。各部门之间密切沟通与协调,畅通资金管理、发放渠道,最大限度地缩短了资金滞留环节,市、县(区)各级配套资金也已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全部拨付到位。
5.校内资助(5分)
我局制定了《黄山市学前、中职和普通高中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对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相关学校也制定了相应的本校校内资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明确经费计提标准和管理使用的程序及要求。中职学校按照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校内资助(民办学校达到学费收入5%),普通高中学校按照事业收入的3%(民办学校达到学费收入5%),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并进行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过程(自评得分36分)
1.指标分配(1分)
我市今年普通高中助学金指标分配已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各学校根据教育部门分配的名额已于春、秋季开学时及时足额分配名额。
2.评审程序(4分)
为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我市制定了《黄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各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认定工作程序按照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流程进行。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三级评议”制度和名单公示制度,时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学校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3.信息管理(7分)
我市于今年组织参加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办的五期线上培训,各中职及普高学校资助系统操作人员认真学习,提前收集信息,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均已按照省资助中心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系统维护。
4.监督检查(5分)
(1)资助检查。一是根据市民生办统一安排,于8月份开展民生工程专项督查,对教育民生工程项目中低于省序时进度的项目,开展专题调度,跟踪督办。督促区县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并且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于12月份就各区县提供的2021年度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实施情况台账资料开展评估。三是按照省厅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中职资助信息核查工作,并根据核查结果及时维护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职子系统。
(2)投诉建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定期在局网站更新资助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学校也均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学生投诉渠道,对学校规范资助对象的评审、公示及上报程序等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21年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实现“零投诉”。
5.资料报送(1分)
我市学生资助中心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总结。
6.制度完善(2分)
认真贯彻国家及省的各项资助政策,制定《黄山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黄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学前、中职和普通高中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资助金额的准确发放,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7.资金管理(10分)
(1)分账管理。我市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并单独立账管理。各级学校也未出现资金滞留、挪用现象。
(2)足额发放。2021年,全市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9.6万元,奖励学生16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金额308.35万元,受助学生1963人;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金额3339.77万元,受助学生13263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金额714.55万元,受助学生5506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127.78万元,受助学生1139人。全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成投资总额4500.05万元,占全年计划的113%。
(3)打卡发放。我市国家助学金使用学生资助卡(社保卡)统一发放模式,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学生的卡中,减少资金到校环节,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免学费采取入学时直接免除的方式。
(4)使用规范。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无发放现金或以物充抵国家助学金的现象,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没有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
8.审核审批(6分)
今年以来我市学生资助中心对市直高中阶段学校资助工作督查全覆盖,对区县学校进行抽查,各校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文件要求,无违规审核现象。
(三)产出(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7分)
我市学生资助中心制定《黄山市学前、中职和普通高中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资金。
2.资助水平(10分)
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高中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的确定均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市教育局制定的《黄山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对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资助,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已实现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2分)
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完善,未出现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4.能力建设(3分)
全市开展 “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共举办相关教育宣传活动530场次,参加学生6.4万人次。培养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通过一系列活动,把资助工作与德育教育、感恩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学生“知恩、感恩”,进而“施恩”,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将感恩、诚信意识融入到日常的学习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坚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战胜暂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激发了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助人为乐、回报社会的决心。
(四)效果(22分)
1.社会效益(4分)
(1)控辍保学。我市各级教育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适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2)非财政资助。各区县、各校积极争取社会资助金的投入,如“火箭军1+1结对助学”“陶行知慈善助学基金会”和“昌辉奖助学金”等,从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到地方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和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等项目,我市已形成国家、地方、学校和社会多方主体协同推进的精准资助格局。
2.可持续影响(8分)
(1)经费保障。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年初全部已纳入年度预算。
(2)奖惩制度。为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建立了奖惩制度。
3.社会满意率(10分)
今年我局资助中心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受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