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关切制度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7-12 09:22 信息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收集研判,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依托智能搜索、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先进手段,切实推进政务舆情监测系统建设。

第三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主体责任,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对于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

第四条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对因特定行政行为引发的政务舆情,要客观全面调查事实真相,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消除公众疑虑;对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政务舆情,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要求,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第五条 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