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42/202409-00070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4-09-23
发布机构: 黄山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9-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市教育局副局长吴曙宏同志解读《黄山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23 09:01 信息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市教育局发布《黄山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进行解读。

解读人:市教育局副局长吴曙宏,政策咨询电话:0559-2512216,电子邮箱:hshssjyj@163.com。

问:《公告》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答:为做好黄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根据《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公告。

问:注册对象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聘用在岗教师;(3)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范围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问:注册条件是什么?

答:注册条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首次注册。需要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岗教师须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二是定期注册。需要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三是暂缓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3.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四是注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问:请问详细的注册程序是怎样的?

答:一是本人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二是学校审查。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报送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三是县级初审。区县教育局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初审,并做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市直学校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并做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要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市级复核。市教育局对辖区内教师注册数据进行汇集复核。五是省级终审。省教育厅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终审并汇集备案。六是注册完成。按照教师管理权限,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