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黄山市市直公办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3 16:22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为加强黄山市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拟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开展2024年度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23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

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

2.部分卓越教师培养改革项目实施高校毕业生;

3.部分安徽省内师范大学毕业生。

高校名单具体详见附表。

(二)优秀教师

引进对象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等拔尖教育人才;

2.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十佳青年教师;区县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区县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才;

3.市级优质课一等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可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见岗位表,优秀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对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8:00至4月16日17:00,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index.html),进入“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核

学校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4月17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4月17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专业测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工作,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4年度黄山市市直公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官网资格复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参加资格复审,提交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的岗位报考人员。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15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5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第15名的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和优秀教师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等,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四)签订协议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黄山市教育局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人才引进名单,在黄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人才引进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优惠待遇

人才引进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如符合“迎客松英才计划”还可享受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和公共服务等优惠待遇。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办公电话:

0559-2522753(黄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办公电话:

0559-2542508(黄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办公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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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度黄山市市直公办学校引进人才高校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