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黄山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黄山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黄山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黄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黄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黄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黄山市的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黄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黄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及认定机构
(一)时间安排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两个批次。
市教育局第一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18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取得合格学历毕业证书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体检时间:4月8日至4月23日;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4月28日17时。
市教育局第二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6月16日至6月27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体检时间:6月17日至7月2日;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7月10日17时。
区县教育局体检和确认方式(现场确认或线上确认)、确认时间以各区县教育局公告要求为准。
(二)认定机构
黄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2522753)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应选择“黄山市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等)、学校所在地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点击“安徽认定机构”查看。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上传的白电子照片黄山市教育局将下载打印作为证书照片粘贴使用,请务必上传规范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表见附件(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或指定医院统一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当前认定批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照片务必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
本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黄山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黄山首康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梅林大道58号,联系电话:0559-2177188),第一批体检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3日,第二批次体检时间为6月17日至7月2日。各批次申请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体检表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黄山首康医院进行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7:30开始,10:0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当天完成体检人员领取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黄山市教育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体检情况反馈书》,后续线上确认时上传使用。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收回、申请人无需领取。其他有关体检材料三到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自行领取,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仍未领取的、视作放弃领取。
(三)线上确认
为方便群众办事,黄山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第一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28日17时,第二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时。
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500Kb:
第1项.身份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5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4)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黄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2项.学历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第3项.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上传。
第4项.参加体检证明材料:
完成体检人员当天在体检医院领取加盖公章的《黄山市教育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体检情况反馈书》,进行上传。未上传反馈书的申请人,市教育局将在体检结束统一收回《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后,再进行线上审核。
第5项.其他材料: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审查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结论,并通过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整个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线上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线上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四)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不变。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附件:
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幼儿园)
4.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黄山市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