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黄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4 10:2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公民办学校、局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25〕13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一)评审范围

1.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2.全市幼儿园教师。

3.全市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4.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置的具有教育教学职能的职业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

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评审标准

我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 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号)和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黄山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等 4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教组人〔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方式及程序

(一)评审方式

2025年黄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

1.个人线上申报时间:10月27日至11月27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未按时间节点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申报。

2.各单位审核时间:10月27日至11月30日,未按时间节点审核完毕并提交通过的视为本单位不同意推荐申报。

3.区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时间:11月4日至12月4日。

4.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时间:11月9日至12月9日。

5.职称评审时间:12月底前。

(二)评审程序

线下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材料准备。

(1)线下审核材料准备:申报人参照附件3《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单位审核材料鉴定表》须将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基本任期内原始授课计划表、原始备课笔记及教学完成情况,班主任等工作经历情况,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情况,基本任期内每年校内公开课节次,基本任期内校际公开课节次等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一人一袋,可自行装订),线下提交所在单位职评小组进行鉴定(由鉴定单位如实填写相关《审核材料鉴定表》,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单位上传)。

(2)网上上传材料准备:上述以外的其他材料由申报人提交所在单位进行校验(文件、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发表的期刊、论著等需上传的页面,须经单位AB岗实名审核,注明“该件为原件复印件”、AB双审核人签字、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完成校验后再将材料一律扫描成电子档并按原件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页”“黄山市骨干教师证书”等,文件名不要显示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原件材料可直接扫描上传。评选比赛类获奖须上传证书和评选结果文件。所有线上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2份,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线上材料扫描件。所有线上申报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申报人须提前对发表论文进行查重和鉴定,依据知网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质量检测,文章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提供知网查重报告。论文的鉴定依据“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名称及CN刊号。登录知网、万方网、维普网查询比对期刊名称、期刊封面等,在对应的期刊目录和正文查询发表的文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①论文查重的知网检测结果;②在“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名称及CN刊号;③知网、万方网、维普网(三个网站可任选其一)查询发表文章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的对比鉴定结果;④以上查询页的网址链接。(类似《黄山教育》等内刊可仅提供论文查重的知网检测结果)上述提供材料①-③须清晰下载或截全屏并经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作为论文检测鉴定材料随论文材料一同申报。④无须上传职称申报系统,但须将④查询页的网址链接填写在附件9中,以便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核验查询的真实性。

(4)申报人自行在职称申报系统能力条件板块对应考评课要求处上传原始扫描件和打码扫描件。

破格的申报人需提前线下完成破格审核,并将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扫描上传。

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 2 份),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教育主管部门。

2.单位推荐审核。

(1)申报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单位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申报单位的职评小组负责核验申报教师的所有原件复印件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注明“该件为原件复印件”、AB岗双审核人、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对其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基本任期内原始授课计划表、原始备课笔记及教学完成情况,班主任等工作经历情况,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情况,基本任期内每年校内公开课节次,基本任期内校际公开课节次等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填写相关《审核材料鉴定表》(见附件3)。

(2)将申报人申报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5)。

(3)填写《黄山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见附件2),并报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或出具非在编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缴险证明等。

(4)单位须系统导出授权审签表模板,AB双审核人签字后和单位公示证明等一并上传。

(5)单位在推荐评审中对论文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坚决遏制质量平庸、假冒伪劣的论文进入职称评审。重点核验申报人论文重复率的知网检测结果和在“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以及知网、万方网、维普网官中查验的论文期刊名称、CN和ISSN刊号以及发表文章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的对比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并在下载或截全屏的佐证材料上签字盖章(AB双审核人签字)。

(5)单位审核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且同时上传2份,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和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扫描件。

线上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可通过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hrss.ah.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 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系统),进入本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同步注册单位并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填报个人信息并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业绩库维护,将业绩库材料逐一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职称申报”模块进行职称申报。(详见附件1)。

2.单位推荐审核。

各申报单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注册申请,获得单位账号(注意“属地”选择时,市直单位的属地选择“黄山市”,其他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区县。已有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的单位,可直接在“法人用户”框中登录)。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人员注册审核、业绩库审核、岗位信息设置和职称申报审核,并负责上传《黄山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见附件2,非在编人员上传非在编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缴险证明,在系统“管理设置”——“岗位核准信息”——“新增”——“上传附件”中上传)、《审核材料鉴定表》(见附件3)、《单位公示证明》(见附件5)和系统导出的授权审签表等材料。

3.主管部门逐级审核。

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区县教育人社部门(市直单位由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受理,在规定的审核期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逐级提交,逾期后,提交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对不符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逐级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重新逐级审核提交。

3.教育主管部门。

(1)核准《黄山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见附件2)。

(2)审核相关《审核材料鉴定表》(见附件3)并盖章。

(3)开展考评课业务考核,在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前将考评课结果反馈申报人所在学校,并于11月30日前将中高级教师考评课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盖章纸质一式1份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12月12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纸质一式2份)、《黄山市2025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 》、《黄山市2025年度中小学一级(含市直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黄山市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 》和《黄山市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助理讲师、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纸质盖章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二级、三级教师职称通过黄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含市直初级)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评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通过黄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含市直初级)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评审。各区县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开展。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评审监管。职称评审“盲评”改革事关教师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区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程序,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的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评审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管。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快速应对、认真核查、严肃查处。

(二)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相关部门务必坚持标准,认真把关,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对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推荐评审。

(三)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各级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审核、复核等工作,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严禁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敷衍把关的现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报送至人社部门,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且记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附件:1.2025年度黄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2.黄山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

      3-1.黄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3-2.黄山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3-3.黄山市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单位审核材料鉴定表

      3-4.黄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单位审核材料鉴定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1.202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评课结果汇总表

      6-2.202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考评课结果汇总表

      6-3.2025年度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考评课结果汇总表

      6-4.2025年度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考评课结果汇总表

      7-1.黄山市2025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

      7-2.黄山市2025年度中小学一级(含市直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

      7-3.黄山市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

      7-4.黄山市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助理讲师、二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

      8.黄山市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结果通知单

      9.黄山市教师职称评审论文发表情况鉴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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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rar
系统各角色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