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20:30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

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一)放寒假时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校)寒假从2026年2月5日(腊月十八、周四)开始;普通高中学校从2026年2月12日(腊月二十五、周四)开始。如遇冰雪等恶劣天气,相关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提前放假。

(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2026年春季学期,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026年3月4日(正月十六,周三)正式上课;高三年级2026年2月25日(正月初九,周三)正式上课。

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非毕业班执行。

二、认真部署和落实放假前有关工作

各地各校根据寒假开始时间,对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统筹安排质量监测与评价,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一)统筹安排期末工作。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落实考试规定,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确保每一名学生家长知悉学生离校、返校时间。寄宿制公、民办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寄宿学生安全回家工作,尤其注意雨雪霜冻天气的交通安全。

(二)加强安全与文明教育。各校要在放假前上好“最后一堂课”,对全体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全体师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传染病防控、用火用电安全、防中毒、防侵害、防滑冰溺水、防摔跌、防踩踏挤压、防网络欺骗和网瘾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与社会公德意识,引导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度过健康、文明、充实的假期。

(三)科学规划假期生活。寒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家长代表委员会临时党支部、家委会作用,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家长需要,提倡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合理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课业负担。

(四)强化家校协同共育。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做好传统文化教育、假期安全监管、心理健康关怀与体育锻炼等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要特别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学困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假期生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多形式开展关心关爱。

三、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一)规范办学与师德行为。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五项管理”。合理统筹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控总量、提升质量。严禁中小学组织或变相组织寒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严禁为其提供场所或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排查,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和非学科类机构、托管机构变相开展学科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足行业规范发展,强化规范自律,不在假期违规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全面推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消费、退费等,所收取的培训费用应全部进入银行监管账户。不得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优惠方式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费用,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得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四、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一)严格校园场所管理。各校要继续加强封闭管理,落实日常巡逻巡查制度。尤其做好实验药品等危险物质的管理,杜绝社会不安定因素侵入校园和校内危险物质外泄等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各校要组成专班,利用假期对校舍、食堂、安全防护设施、校车、特种设备和水电线路状况等重点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专项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每天落实专人值班,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其他要求

1.各区县、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上学期工作,突出“五育融合”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思路于2月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基教科。

2.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将随机抽查值班情况。

黄山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