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03 10:17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徽州师范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一、实训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必须加强实训教师、学员的安全教育。

二、实训教师是实训室的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有权停止其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三、实训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要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使用设备需办理相应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

四、实训室内设备、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

五、实训室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实训室内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可随意移动。

六、学员必须在实训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

七、实训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实训环境和良好的实训秩序。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训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及使用室内设备设施。

八、实训室发生紧急事故,实训教师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学校,不得隐瞒不报。

九、下班前,确保实训室所有设备电源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