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实验教育集团梅林校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校园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
一、总则
校园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安全工作实行“校长室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全体教职工人人有责”的方针。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落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各部门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密切配合。
二、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礼伟 (书记、校长)
副组长:汤少将(专职副书记)、史倩萍(副校长)
、徐文利(副校长)
成 员:郑海生 校办主任
余荣贵 总务处主任
殷士弘 教导处主任
陈 瑞 德育处负责人
夏 微 德育处副主任
班主任及全体任课老师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教主任陈瑞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局统筹规划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形成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
3.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4.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做到明察秋毫,处置及时精准。
5.定期召集小组成员实地察看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物资配备完好情况。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人员安排及时到位。
6.重视安全保卫人员日常管理,加强工作沟通与监督,设立矛盾排查机制,定期排查限期整改。
7.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赴现场,合理处置突发事件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
四、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一)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工作,从全局出发与各部门协调工作关系。
2.严格按照安全工作标准将消防、水电等物品配备齐全,安装到位,定期进行维护工作
3.定期检查并维护好视频监控、紧急报警按钮、电子围栏等技防设备,确保正常运转。
4.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安保力量准时准点到岗,按规范持械警卫,教育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要求全体教师校园内行车必须慢行,确保校园安全。
5.加强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的联动与沟通,及时有限处置突发事件。对学校校舍、消防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管理。
6.在规划校园基本建设时,要充分考虑消防通道无障碍,逃生出口易开启,随时要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
7.加强对师生食堂食品卫生、饮食饮水、操作规范性安全性的督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责成整改。
8.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各部门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协助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遇突发事件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充分、到位。若遇重大问题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长、书记汇报。
(二)德育处主任职责
1.在学校主管领导带领下,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德育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安全教育、课外活动及校园紧急演练活动。
3.定期对学生举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学校广播站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等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开展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讲座,紧急电话(110、119、120)使用常识、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
4.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明、诚信、礼仪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做好学生集体活动和上下楼梯的安全防范工作。
5.加强学生的各类安全教育。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协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反邪教教育,落实学校安全相关制度。
6.在正常教学期间,学生无特殊原因离校,督促班主任要求学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同时督促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督促教职工安全值班,落实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
8.合理安排、做好外出活动等其他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安全。
(三)教导处主任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所颁布的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并严格检查,督促安全工作,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2.确保教学设备、教学器材和教学场地的安全使用,教室和实验室器材的安全使用;教室及实验室在使用期间后门必须能随时打开,严禁关闭门锁。
3.确定专人负责教学安全检查,督促检查教师上课期间确保学生安全,形成良好的课堂教学纪律。
4.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加强各学科教学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各科教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校教学的统筹规划与管理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杜绝教学安全人为事故的发生。
7.加强学科教师及学生学习活动的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8.定期指导、督促、检查教学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其他的安全隐患情况。
(四)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2.经常对学生宣传安全防范知识。
3.及时了解本班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
4.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学生当中和教室中的不安全隐患。
5.每天带路队护送学生出校门前,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6.切实开展本班的其他日常安全工作,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五)任课老师安全工作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和决定,严禁使用未经学校允许的电器设备。做好各自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有责任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完成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行政值日教师和值日教师要认真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准时到岗,巡视校园,完成值日要求和任务,及时处理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若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行政值日教师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