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实验教育集团梅林校区消防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消防巡查、检查制度如下:
1. 德育处将巡查、检查区域分解落实到人,建立消防巡查、检查情况登记表。
2.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教职工下班前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等。
3. 保安值班,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4. 保安应每天巡查校园内外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并及时进行情况登记。
5. 学校每月安排总务处、德育处领导带队,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重大隐患在整改完毕前不得继续使用。
6. 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对全校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7. 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8. 学校设立义务消防队,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
9. 保安每天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向领导汇报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