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实验教育集团梅林校区学校值班巡逻制度

发布日期:2024-02-16 17:26信息来源:市梅林实验学校 责任编辑:市梅林实验学校 阅读次数:20 【字号:   收藏

为维护学校秩序,加强治安巡逻,强化学校内部治安综合治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值班巡逻分日常巡逻、夜间巡逻、节假日巡逻。日常巡逻、 节假日巡逻人员为值班教师和保安,夜间巡逻人员为保安。

   1. 学校实行昼夜 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 . 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运转。

   3. 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查看。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打闹、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向班主任进行反映,维护校园整洁卫生,清理校门口摆卖摊点及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放学后巡逻要注意查巡查各楼层、 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 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夜晚巡逻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 办公楼等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严防盗窃事件。在巡逻中,对校园内闲杂人员进行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 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

   5. 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6. 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 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 集体财产、 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