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就餐及午休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2-27 09:40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市特殊教育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中午就餐及午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安排教师对学校学生进行看护,以便学生安全、有序的用餐和午休,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实施原则

学生午餐及午休工作遵循“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一是学生是否在学校用午餐及午休,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理能力太差,不适合在校就餐的除外)。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学校无偿提供学生午餐及午休场地。三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午餐及午休学生的安全。

三、午餐及午休时间

11:20-13:40

四、管理职责

(一)管理教师职责

由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特殊性,每个班级都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及自闭学生,自理能力较差,安全隐患较大,需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1.每天安排两名教师进行午餐及午休的学生管理。

2.管理教师组织学生排队按顺序盛饭菜,做到不拥挤、不讲话,管理学生不随意下位,不在餐厅内随意走动,做到文明用餐。

3.教育学生珍惜粮食,盛饭菜要适量,避免浪费。

4.教育学生就餐完毕后,将就餐的桌面清理干净,并将剩饭菜倒入指定桶中,督促学生保持就餐桌面、地面的整洁。

5.学生就餐完毕,管理教师组织学生进入指定的宿舍午休。

6.管理教师清点就餐人数,如有学生未在校就餐,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了解原因并做好记录。

7.13:30管理教师将学生带至原班级,与班级课任教师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

8.管理教师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行政反映,并妥善处理相关工作。管理教师必须认真管理好学生,不得随意脱岗。

9.学生就餐及餐后午休时不得做影响他人的事情,如有违反,经与班主任、家长多次联系教育仍无改进的,学校有权劝其领回家就餐。

10.管理教师填写午间巡查记录表,并将记录表移交至第二天管理教师。

(二)行政值班职责:

1.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值班,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学生放学时段的秩序,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2.学生就餐期间和管理教师一同维持学生就餐秩序。

3.检查学生就餐后地面、桌面的整洁情况。

4.学生午休时,值班行政负责进行巡查,确保宿舍保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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