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素质与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自身发展,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稳步提高教育教学效益与教育科研水平,制订本制度。
1.组织领导:
校长负责组织学校领导班子的业务学习,教导处组织教师业务学习,认真组织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2.主要内容:
(1)现代教育理论、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方法、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与管理经验、名师名家的教育教学经验、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教育科研方法等。
(2)教育行政部门临时组织并指定要参加的业务学习。
(3)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
(4)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4)每学期读一本教育名著。
3.学习要求:
(1)严格业务学习考勤制度,建立业务学习考勤登记表,不得无故缺席,出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做好学习笔记,要求内容充实,字迹工整。并作为考核内容。
(2)结合所学内容,不定期组织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研讨,每学期完成一篇读书笔记和教研论文。
(二)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管理制度
为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参加培训是每位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2.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校本学习与培训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3.学校专门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落实责任,使校本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校本培训工作的效果。
4.积极组织教师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行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5.积极支持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层次的培训与学习。
6.每学期要求教师进行经常性的反思活动,要求每位老师针对自己的教育教学等诸方面的得与失进行回顾反思。
7.积极开展新教师、骨干教师与一般教师之间的拜师结队活动并签订目标责任合同,力求团结协作、不断进步。
8.学校每年年终把每位老师一年来培训中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统一考核并纳入量化。
二、培训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及提高业务能力,特制订教师校本培训学习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学习内容。
2.采用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由校长室、教务处组织带领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或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分组学习。
3.每周五下午放学后为集中学习时间,由校长室、教务处统一安排学习内容。
4.参加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学习中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校不定期进行检查。
5.学用结合,积极将所学内容与自己的教学实践结合起来,提倡把经验总结写出论文。
三、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教师校本培训不断取得新成果,特制订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制度。
1.严格教师校本培训的各种培训的考勤。教师按时参加上级及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每迟到或旷会一次,学校将按教师日常考勤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教师校本培训学习情况的检查。学校不定期检查教师的校本培训情况,教师要有校本培训学习目标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每缺一项酌情扣除教师的年终量化考核分。
3.严格教师的校本培训完成情况。教师在校本培训中,不能达到培训要求,将在年终量化时视为不合格教师,年终不能评为优秀教师。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优先批准外出培训,优先给予评先、评优和晋职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