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11-17 15:38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市特殊教育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一、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三、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瞞报。

五、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教导处,并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六、学生体检后,学校医务室及时汇总,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