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第二中学关于学生考试期间的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5-09-01 16:56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屯溪二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为了加强考试期间的考试纪律,培养学生正确思想道德观,树立良好的考试风气,在学生参与的各项考试中作以下要求:

1.考试前考场布置桌椅按规定要求摆放,抽屉清空,整体清洁整齐。

2.每场考试前20分钟监考教师到学籍管理处领取考试试卷、扫描仪和屏蔽仪,按考试要求组织学生扫描入场。与考试无关物品严禁带入,含电子手表等。

3.学生不得提前交卷。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全部回收,对缺考考生要将有关信息填涂好一并收齐。

4.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作弊。一经发现,教师保留证据,报教导处备案,对该考试科目做0分处理,同时取消当学期内的各种评优评先资格。监考老师对举报他人作弊的学生采取保密措施,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向班主任或年级组报告。

5.每场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将答题卡、扫描仪、屏蔽仪带回,不要放在考场内,避免损坏。

6.考试期间,各教室的监控设备确保正常运行,严禁学生拔掉监控器插头,以免影响考试巡考秩序。

请全体学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