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一中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7 12:26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屯溪一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根据黄山市财政局黄财资函[2023]74号“关于屯溪一中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校决定通过询价方式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23 年 11月23日上午9:00之前。

报名地点:屯溪一中总务处。

报名联系电话:王老师(18905590632)

单位报名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能清晰反映单位年检情况)、税务登记证原件、本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单位法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检验后退回)。个人报名的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检验后退回)。

三、投标文件提交

有意向的回收公司或个体经营者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00前,提交报价文件。报名时招标人审核竞价单位的竞价资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四、现场踏勘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于2023年11月23日9时,在黄山市屯溪第一中学由学校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投标人提前 10分钟到场。现场踏勘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905590632)

五、评标

学校总务处会同纪检、财务等部门进行评审,回收报价最高的确定为回收中标单位,报名单位须在三家或三家以上。

六、竞价人须知

1.竞价时,当最高报价低于标底价时,学校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2.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

3.中标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

到中标方。

4.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校方签署合同。

黄山市屯溪第一中学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