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第一中学“青蓝工程”制度

发布日期:2022-01-01 09:57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屯溪一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为加强屯溪一中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掌握本学科教材教法理论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能力,促使其快速成长,达到一年站稳讲台,三年独当一面,五年成为骨干,十年成为名师的目标,特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等)与其结对指导,并签定《师徒结对合同》。

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并需要双方认真遵照执行。

1.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执行教育方针,认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尽职尽责,切实完成上级和学校交给的任务。

2.双方共同备课,指导教师要耐心地带领拜师教师研析课程标准,吃透教材,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根据学情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切实帮助拜师教师解决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

3.双边听课:指导教师每周至少听拜师教师周教案 1/2 的课,并积极评课指导,再写出书面评价;拜师教师每周至少听指导教师两节课,必须有详细听课记录。

4.教案指导:拜师教师的每篇教案必须有指导教师的评语,指导教师特别要检查拜师教师教案中的教学反思。

5.汇报课:每个学期,拜师教师需上两节汇报课,由教研组组织听课、评课。

6.命题指导:拜师教师多参与命题,如期中考试等,由拜师教师命题,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审核和校对。

7.教研指导:指导教师要带领拜师教师共同完成上级和学校教研部门交给的教研任务,提高拜师教师的教研能力。拜师教师撰写的教研论文,指导教师要帮助把关。拜师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指导教师要切实做好指导工作。

8.双方要开诚布公,团结协作,互取优势,共同探讨。 对不能完成指导任务的指导教师,学校不予认可,评职称也不能认定其为指导教师。对不能完成任务的拜师教师,学校要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在下一阶段努力完成任务。

9.本合同一式四份,指导教师、拜师教师、教研组长和教研处各存一份。

10.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到期。

立合同人:                指导教师:

拜师教师:

监督人:                  教研组长:

教研处:

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