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一中教职工请假暂行条例

发布日期:2024-02-28 12:30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屯溪一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为规范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与期限

(一)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本人应持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请假的,要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2.全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病假(因公负伤除外)全年累积超过半年,按有关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3.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返岗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4.病假期间的待遇:

(1)教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执行。

(2)病假1天以上,6个月以内,根据学校规定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事假

1.教职工办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因特殊情况必须利用工作日处理私事的,需事前履行请假手续,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予以准假。

2.教职工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积超过半年,按有关规定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3.事假期间的待遇:

事假期间,按实际请假的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产假

1.产假期限的相关规定:

(1)产假需附医院证明,在办公室办理产假手续。

(2)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合计产假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遇难产或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

(3)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内,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2.产假期间的待遇

在规定的假期内,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常发放,其它福利待遇不变;产假期间的工作量补贴按照规定进行扣除,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正常发放。

(四)陪产假

对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职工,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1.陪产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十天(含双休日)

2.课程(或其他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或职员)代替。

3.护理假期间的待遇:在规定的假期内,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常发放,其它福利待遇不变;3天以内的陪产假,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校办报备,由教务处统一调课,绩效工资不予扣除,如请假超过3天,超出的假期部分等同于事假进行扣除(50元/天)。

(五)婚假

1.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文件精神,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合计婚假13天。

2.婚假期间的待遇:在规定的假期内,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常发放,其它福利待遇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按陪产假相关规定处理。

(六)丧假

1.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3天丧假。

2.旁系亲属(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市内1天丧假,省内市外2天丧假,省外3天丧假。

3.丧假期间的车船交通费自理。

4.丧假期间的待遇:在规定的假期内,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常发放,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七)陪产假、婚假、丧假奖励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按陪产假相关规定处理。

二、请假审批和管理

1.教职工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屯溪一中教职工请假条》,并提供有关证明,按规定权限批准后生效。请假在2天以内的(含2天),经分管领导批准,予以准假。请假在3天及以上的,经主管领导同意,予以准假。

2.教职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原假未完前提出续假申请,获准后,方为有效。

3.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必须按时到本部门及原批假处销假,返岗时间以销假时间为准。

4.事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在事后3天(节假日顺延)内补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视为旷工。假满上班后,应立即销假,假期结束3天内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5.超假或不按规定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在本年度不予评优、不得参加职称评聘。

6.办公室按学期对教师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并公示。

7.未办理请(续、销)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及时书面通报办公室。教职工未及时办理请(续、销)假手续的,或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因此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产生恶劣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此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