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屯溪一中小型基建维修、采购项目和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
根据黄教办〔2022〕16号《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和采购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黄山市教育局《市直公办学校工程造价变更签证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基建维修、采购项目和财务报销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对原屯一中校字〔2021〕9号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现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调整基建维修、采购项目管理工作小组
1.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管理工作小组:
(1)组织机构
组 长:王 玲
副组长:章 坤、许 莉、余 松、俞晓燕
成 员:各处室正、副职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项目工作小组的高效运转,规范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指导、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成员按组长、副组长的指示,根据项目管理原则,完成项目相关工作。
2.招标、议标、询标工作小组:
(1)组织机构
组 长:王 玲
副组长:章 坤、许 莉、余 松、俞晓燕
成 员:各处室正、副职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
纪 检:俞晓燕(兼)
(2)工作职责: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
3.竣工验收小组:
由归口处室按招标、议标、询标组成人员,安排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二、单项概算5万元以下基建维修、采购项目申报流程和准予报销的依据
预算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和零星采购项目由屯溪一中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管理制度实施,管理制度报市教育局项目管理中心、计财科备案。
(一)屯溪一中基建维修、物品采购相关流程及要求情况
1.2000元(不含)以下基建维修、采购项目按归口处室填报审批单,逐级审批。基建维修项目由总务处组织实施;物品采购项目由各处室经办人到学校定点采购单位采购,物品接受时填写验收单,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
2.2000元(含)至5000元(不含)的基建维修、采购项目按归口处室填报审批单,逐级审批。基建维修项目由总务处组织实施;物品采购项目由各处室经办人到学校定点采购单位采购,物品接受时填写验收单,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维修、采购项目均要签署合同,并附明细清单。
3.5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基建维修、采购项目按归口处室填报审批单,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逐级审批。基建维修项目由总务处组织实施,并进行竣工验收,移送审计单位审计;物品采购项目由各处室经办人到学校定点采购单位采购,物品接受时填写验收单,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单。维修、采购项目均要签署合同,并附明细清单。
4.10000元(含)至20000元(不含)的基建维修、采购项目,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教育局项目办审批通过后按校内招投标程序实施。
5.20000元(含)至50000元(不含)的基建维修、采购项目,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教育局项目办负责人签署意见,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按校内招投标程序实施。
(二)准予报销依据
1.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维修或采购需提供
(1)零星维修维护或采购审批单
(2)正式税务发票
2.2000元至5000元(不含5000元)的维修或采购需提供
(1)协议合同
(2)明细项目清单
(3)由施工方、学校、经办人、审核人验收签字
(4)正式税收发票
3.5000元以上维修或采购项目需提供
(1)学校党委会会议纪要
(2)正式税务发票
(3)施工合同或交易合同
(4)竣工验收表(纯属采购物品,此项无需提供)
(5)审计报告(纯属采购物品,此项无需提供)
(6)项目联系人或经办人、总务主任、分管校长、法人代表共同在发票上签字。
5万元(包括5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或采购项目学校将拟建设或采购的工程项目上报市教育局审批,收到市教育局批复后,按规定办理立项、规划、测绘、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以及开展建设工程实施工作或采购工作。
建设项目完工后,学校按规定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审计结束后,按合同规定以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的结果办理工程价款结算;采购项目完成后,学校按规定对采购项目造价款结算审计,审计结束后按合同规定以工程价款结算并审计的结算办理项目价款结算。
学校整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资料,报送市教育局选定的协审机构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完成登记固定资产账等账务处理工作;采购项目比照执行。
三、关于工程造价变更签证管理工作
对于学校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出新等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变更签证严格按黄山市教育局2022年6月16日下发的《市直教育系统建设项目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黄山市屯溪第一中学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