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一中教师教学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3-01 12:35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屯溪一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1.熟悉本学科教学大纲,熟悉国家的教育教学法规,并严格贯彻执行。

2.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学生,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团结同事,关心学校工作,积极主动提出教学建议。

3.制定学期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全学期教学活动。

4.在了解学生和深入钻研教材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5.上好每一节课,要紧扣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强化反馈。注意在教学中渗透思想教育,给学生以学习方法的指导,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和体罚学生。

6.合理布置作业,及时地认真批改作业,注意课后辅导。

7.完成布置的考试命题任务,认真做好监考工作,按时完成改卷誊分和学生学期成绩评定。

8.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教学心得,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辅导和指导学科课外活动。

9. 开展好以老带新活动,老教师应热情关心年轻教师,年轻教师应虚心向老教师学习,积极开展互相听课活动。所有教师应积极支持教研组长工作,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10.及时填写教学质量分析表、专业人员考核表等教学记录,并按时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