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一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13:3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屯溪一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为了加强学校内务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人员出入保卫

(一)积极维护学校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

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进入校园内;

2.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

3.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二)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接待工作。首先询问来意,并做好登记,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记录好离开时间,并存档备查。

二、单位财产保卫

每天下班后,各科室要关掉用电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保证安全,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现金、贵重物品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二)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校园内巡逻;

(三)如有窃案发生,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

三、保安人员职责: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二)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预防任何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项;

(三)每天下班、下晚自习后需检查各重要的公共场所是否关掉电源,关好门窗;

(四)校园内警戒警备事项:每天至少两次(早、晚)检查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五)所有进出物品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