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2-29 15:41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市新城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编制了《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黄山市高新区万安路26号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师、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黄山市高新区万安路26号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校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新安初中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信息公开咨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其它信息,可以向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申请获取。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黄山市高新区万安路2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9—2521320

邮政编码:245000

2.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①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②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从黄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三)申请处理

1.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掌握的政府信息,学校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学校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学校更正。经学校审核属实的,将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学校职能范围的,本学校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学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高新区万安路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45000;联系电话:0559-2521320。

互联网联系方式:360401697@qq.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信息公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