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校园治安巡逻制度
1.保安负责校园大门的巡逻,负有清查可疑人员,防止学生私自离校,检查公物隐患的职责;
2.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负责教学楼内课间的巡逻,负有清查可疑人员、制止学生在楼内奔跑打闹,疏导学生上下楼梯,检查公物隐患的职责;
3.保卫每晚负责楼内巡逻,清查晚走的学生,检查教室内的灯具、电扇是否关好,教师门窗是否关上锁好,楼内公物有无安全隐患,楼内防盗门窗是否锁好;
4.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对校园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巡逻,并负责记录值班情况;值班教师认真填写教师值班记录本;门卫要认真写好值班记录、外来人员入校和交接班记录。
5.门卫要严格执行校外来客的登记.联系制度,所有来客一律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对于找学生的来客,须与班主任联系且等课间时间才可以进入学校;对于找老师和领导的来客,门卫负责联系,联系获准以后再让其进入学校。
6.外来车辆一律停于校外,门卫负责指挥外来车辆的停放,使其规范整齐;
7.学生请假离校制度:学生请假离校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离校证”,且要由家长来接或班主任老师去送方可离校,门卫负责检查学生的“离校证”,确认家长来接或班主任老师去送,方可放行。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