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教师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创设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有效地控制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学校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全员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良好风气,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
每学期初,由政教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教师值班表»,每天安排值日校领导一名、行政干部一名,值日教师一名。
二、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7:20分到校,下午放学后延迟20分钟离校。中午在校食堂就餐并执勤巡逻。
三、值日教师职责
1.教师要积极参与值日工作。所有值日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点到位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到。值班教师如确实有事必须提前向值班行政干部请假,由值班行政干部与学校协商另行安排。
2.值班行政干部和值日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及措施,切实做好校园安保工作,课间休息时段巡逻校园,负责处理校内偶发、突发事件。注意防范校园各种安全隐患,如有情况及时处理,无法当场处理请立即报告校长室解决。
3.值班行政干部和值日教师每天上放学时在校门口站岗执勤,组织和督促好放学时段校大门口的交通及秩序的维持。值日教师上午第四节课下课后及时到达餐厅,组织、管理学生排队进餐,维持在校学生中午的就餐秩序。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全部在校门口站岗执勤,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4.值日教师在课间休息时段要加强校园巡逻和监督,时刻关注校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若有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或寻衅滋事行为的发生,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领导。督促、检查校园内学生的言行举止,对学生中有违纪、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和教育管理,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立即上报学校。
5.遇到大型活动、集会,值日教师应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和纪律维持工作。
教师值班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工作,每一位教师都应高度重视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凡由于值日过程中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教育事故处理,由学校校行政会议讨论,按情节的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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