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的工作提醒》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组 长: 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由曹肖峰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18055972082)
二、成立学校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应急小组,指挥和组织我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 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根据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老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界定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水(火)灾事故,学校重大教育教学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重大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学校重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重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 班主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分管校长——校长——市教育局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重大水(火)灾安全事故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哨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指派专人组织疏散,迅速有序地将师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在安全的状态下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向“110、119、120”报警,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事故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重视并进行安全教育,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按程序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习活动的安全。
2.发生教育教学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送医院治疗,并向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汇报,与家长取得联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带,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0、119、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重大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竖立警示牌,设隔离栏。
2.学校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将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重大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规范操作,同旅行社等相关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重大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当天值日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迅速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重大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对患病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和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及时的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向卫生防疫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病人的跟踪调查记录工作。
六、本预案自制订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