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潭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维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黄山市新潭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我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 王启武
副组长: 李 均、汤少将、吴瑶宜、刘龙凤
成 员: 胡玲娜、石小磊、陈 娟、杨 涛、程 云、易 欢及各班主任
突发安全事故联系电话:2557353、18955911060、18905595703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老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界定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水(火)灾事故,学校重大教育教学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重大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学校重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重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 班主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分管校长——校长——市教育局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四、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重大水(火)灾安全事故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哨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指派专人组织疏散,迅速有序地将师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在安全的状态下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向110、119、120报警,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事故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重视并进行安全教育,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按程序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习活动的安全。
2.发生教育教学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送医院治疗,并向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汇报,与家长取得联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带,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0、119、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重大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竖立警示牌,设隔离栏。
2.学校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将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重大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规范操作,同旅行社等相关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重大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当天值日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迅速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重大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对患病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和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及时的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向卫生防疫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病人的跟踪调查记录工作。
(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援救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五、本预案自制订之日起生效实施。
黄山市新潭小学
2025年9月1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