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管理规程

发布日期:2024-12-06 09:57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黄山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和《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减负提质增效上取得新成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黄山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管理规程》。

第二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记“为民办学、为国育才”的办学宗旨,坚持“正品行、健身心、求真知”的办学理念,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的基本途径,学校及各部门都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抓好教学管理,深入开展教学改革,扎实推行新课标、新课程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  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是教学工作的基本方针,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根据有关规定开足开齐所有课程。

第五条  全体教师均必须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六条  学校以“双减”及有关政策为引导,以“把常规做好,把细节抓严,把过程抓实”为工作策略,以抓课前、课中、课后整个教学过程为重点,把教学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实。

 

第二章  教学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课程计划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和学生活动问题,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八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包括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目标、具体工作措施、主要活动安排。学校工作计划每学期制订一次,并提交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小学部和初中部教学计划、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各教研组工作计划、各备课组工作计划、个人教学计划等分别由相关部门、小组、教师制订,由学校和教科研中心进行检查。

第十条  教师的教学计划在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了解学情的基础上制订,应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任务与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措施、教学活动、教学进度、课时安排等。

 

第三章 备课

第十一条  备课必须结合班情与学情,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理清重点、难点、疑点,构思教学流程设计等。要通过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备过程、备资源,做到心中有目标,眼中有学生,手中有方法,体现新课改和学科教学的目标及任务。

第十二条  大力提高备课形式多样化,做到备课扎实、教案实用。备课的形式采取集体备课和个体备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  对不认真备课(包括手写教案马虎、使用旧教案、现成教案或在以书上圈点评注代替教案)的教师应予以严肃批评。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将备课的主要精力放在明确教学目标,理清教材思路,规划教学流程,创设问题情境,化解教学疑问,促进学生心智发展上,并将上述问题体现在教案中。

第十五条  备课的顺序应是开学第一课、单元(章)备课、分课时教案。

第十六条  开学第一课教案:基本内容应有教师自我介绍 、学生及学习情况调查、学科特点、本学期学习内容介绍、指导学生了解教材、学生学习方法指导与介绍、学习小组划分、小组成员分工、有关学习工具等方面的学习准备等。

第十七条  单元(章)备课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具的选择、课时的分配等,应简单分析本 单元(章)在教材中的地位,突出重点与突破难点所采取的措施;课时分配要符合进度安排。

第十八条  课时教案的重中之重是解决好怎么教的问题,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疑点、教法选择、学法指导、教具的选择、教学过程等。

第十九条  集体备课主要是研究教材重点、难点、疑点,探讨教法、研究学法等。

第二十条  教案撰写应做到:超前一周或一课进行编写;能反应教什么、为什么教、如何教、如何学等主要方面,特别是如何教和如何学是整个教案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各部或各团队每月对教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教科研中心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集中检查。

 

第四章 课堂教学

第二十二条  课堂教学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方式,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和教学计划上课,不得擅自改动课表、私自调课或请他人上课。

第二十二条  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定,提前到教室候课,按时上课和下课。

第二十三条  教学行为应突出为学生学习服务,突出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突出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注重师生互动,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使每个学生得到充分发展。

第二十四条  教师讲授应坚持启发式,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思维为核心”的教学思想。讲授的主旨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化解疑点。讲授语言做到精要、明白;板书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工整规范。

第二十五条  教师要充分、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加强学科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有实验要求的课程要按教材要求开足开齐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

第二十六条  教师要讲究教学文明,穿着整洁大方,教态亲切,仪表端庄;课堂上不使用手机、不坐着上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

 

第五章 教学听课

第二十七条  听课是教师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功,是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之外一项必不可少、经常性的学习任务

第二十八条  听课方式可有随机、随堂的推门听课,也可组织有针对性的跟踪听课、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研讨听课或是新教师的汇报课等,还可有教师之间的相互听课。

第二十九条  所有教师应在每学期进行一次公开课教学,在充分展示自己的教学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后续的评课议课吸取本组教师的建议,以提升教学能力与水平。

第三十条  教研组应在开学一周内做出本一学期的公开课观摩计划,让教师早做准备,充分展示教学特色与水平。

第三十一条  凡是教研组或各部组织教研活动所进行的观摩课等均由组织者在周日定期的教研活动时间进行评课议课活动,以完成听课的完整过程,达到听课及活动应有的效果。

 

第六章 作业

第三十二条  作业管理的要总体求是立足课堂,精心选择;分层布置,限时限量;全批全改,及时反馈;跟进纠错,提高实效。

第三十本条  作业设计要有利于学生能否有效地消化、理解课堂教学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对作业的兴趣,激发求知欲;有利于学生良好习惯的形成,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第三十四条  任课教师应结合黄山学校的学生实际、教学实际情况,在原有习题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修改、适当补充、适当增删。

第三十五条  要杜绝选择机械、重复、低效性的作业,杜绝不加选择、不分层次、不分类型地随意布置。

第三十六条  选择作业类型要以教学内容和作业功能为依据。作业可包括预习新知、归纳知识点、强化训练、积累错题、查阅资料、设计实验报告、撰写感想(总结、小论文)等。

第三十七条  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管理的通知》(黄山教秘基【2021】29号)有关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第三十八条  作业批改是对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定的过程,也是教学效果的反馈过程,还是师生思想和情感交流的过程。

第三十九条  作业批改包括“批”和“改”两项内容,“批”的环节应由教师独立完成,“改”的环节可以根据学情由教师或学生承担,如教师直接进行改正或返回后让学生自己进行改正。

第四十条  对作业评价采用“等级与激励性语言”相结合的形式或“五星”等形式,用激励性语言来引导学生,起到对学生的指导、激励作用。

第四十一条  作业讲评是教师从批改中获得教学信息,对学生在知识、能力、习惯、思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矫正的教学活动,是完善教学目标的重要手段。

第四十二条  一般作业(除作文外)批改反馈作业情况应在下次授课前完成,单元测试批改反馈情况一般不超过2天,作文批改反馈情况不超过1周。

第四十三条  要坚持面批为个别优等生、学困生专设的作业,坚决杜绝学生代批作业的现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程适用于黄山学校小学部和初中的教学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规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四十六条  本规程从2021年9月20日起执行

 

 

黄山市黄山学校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