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校安全紧急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杜绝涉校涉师涉生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紧急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黄教体卫艺〔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校园安全紧急信息报送制度规范如下:
一、报送范围
1.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网络舆情。具体包括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影响校园稳定的事件;校园欺凌或意外伤害事件;集体上访、游行等群体性事件;校园内外重大交通事故,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溺水、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内公共卫 生突发事件,发生3人及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网络舆情和考试安全等突发事件。
2.重大灾情、疫情。具体包括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传染病疫情等。
3.重要社会事件。具体包括涉校涉师涉生并有可能影响师生安全、校园与社会稳定的事件;学生、教师或社会群众关心且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问题及学生家长非正常聚集事件。
4.其他需尽快向市教育局汇报的事项。
二、报送要求
1.时间及形式:严守报送时限,坚持“首报要快、续报要准” 的原则,各学部一旦发生涉校涉师涉生安全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发后10分钟内向校长室汇报,校长室3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办公室和体卫艺科口头或简要书面报送初步情况,在事发1个小时内书面报送详细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事发后1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对于尚未达到紧急信息报送标准但本身较为敏感、可能或已经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引发不稳定风险的事件,也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密切关注后续情况。对于一些持续发展、逐步发酵或一时难以完全弄清楚的事件,在首报后要及时续报。
2.报送流程: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致电局办公室(2512216、18055911103,传真:2512216) 报告事件情况,之后根据事件性质联系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妥善处置并及时续报。
3.报送内容: 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首报时将事件的核心 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情况) ,第一时间简明扼要上报;待 事件查明或情况清楚后再续报包括事件性质、处置措施、大致 原因等相对详实的信息。
4.信息报送责任人:洪宝宝。分管责任人:各部主任。
5.信息报送员:章建萍(2167777、13905591277)
三、报送纪律
学校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校园安全紧急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情况,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