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实现消防安全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
第三条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组成: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主任、团队负责人、班主任、校园消防员、实验室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
2.职责:
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落实消防法规和制度;
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隐患;
统筹消防设施维护、演练培训及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部门及岗位职责
1.后勤部:负责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等)的采购、维护、检查及记录;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教务处: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组织学生参与消防知识学习及演练。
3.班主任/教师:负责本班级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疏散演练,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宿舍管理员:每日巡查宿舍用电安全,禁止学生使用违规电器,确保宿舍消防通道畅通。
5.实验室管理员:规范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落实实验操作安全规程。
第五条 消防设施管理
1.每月由后勤部门对全校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确保灭火器压力正常、消防栓水压达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完好。
2.严禁占用、遮挡消防设施或挪作他用,发现损坏立即报修。
第六条 火灾隐患排查
1.每日巡查:由值班教师、保安对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用电设备、燃气设备、易燃物品存放情况。
2.专项检查:每学期开学前、放假前及重大节假日前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炉、电热水壶等大功率违规电器。
2.实验室、食堂等区域用电设备需定期检修,下班或放学后关闭电源总闸。
第八条 重点区域管理
1.实验室:易燃化学品需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实验前检查通风设备及灭火器材。
2.食堂:燃气管道定期检测,油烟管道每学期清洗一次,操作间配备灭火毯和干粉灭火器。
3.宿舍:禁止存放打火机、蜡烛等火源,夜间安排值班人员巡查。
第九条 消防演练
1.全员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练,覆盖白天上课及夜间宿舍场景。
2.专项培训:每年组织教职工(含食堂、保安、保洁人员)参加灭火器使用、伤员急救等实操培训。
第十条 安全教育
1.学生教育:小学部通过动画、儿歌、故事等形式普及火灾逃生知识;中学部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火灾案例分析和灭火器实操体验。
2.教职工教育: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消防培训,全体教职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消防知识考核。
第十一条 宣传形式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消防知识,定期更新火灾警示案例。
第十二条 责任追究
1.对未履行消防职责、隐瞒隐患或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或行政处分。
2.因玩忽职守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黄山市黄山学校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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