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及校舍使用安全,规范校舍安全管理行为,预防校舍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责任机制,确保校舍安全无隐患、管理无漏洞。
第三条 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主任、团队负责人、校舍管理员等。
2.职责:
制定校舍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应急预案;
统筹校舍安全检查、修缮、改造及资金使用;
协调处理校舍安全突发事件。
第四条 部门及岗位职责
1.后勤部:负责校舍日常巡查、维护及隐患整改;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含建筑图纸、验收报告、维修记录等);监督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校舍安全鉴定。
2.教务处:合理安排教室使用,组织师生安全疏散演练。
3.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每日检查教室门窗、灯具、电扇等设施安全;发现墙体裂缝、天花板脱落等问题立即上报。
第五条 校舍建筑安全
1.定期检测:委托专业机构对校舍主体结构(地基、承重墙、梁柱等)进行安全检查;每5年开展一次抗震性能检测,重点排查老旧校舍。
2.改造审批:严禁私自拆改承重墙、扩大门窗洞口,确需改造的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 设施设备管理
1.教室设施:
课桌椅、多媒体设备、悬挂物(如投影仪、空调)须牢固安装,每周检查一次;外推式窗户加装限位器,防止学生攀爬坠落。
2.公共区域:
楼梯扶手、走廊护栏高度≥1.1米,间距≤11厘米,每月检查稳固性;操场运动器材、篮球架等每日巡查,发现锈蚀、松动立即停用。
第七条 周边环境安全
1.校门口设置防撞墩,围墙安装防攀爬设施,监控全覆盖无死角;
2.定期清理屋顶排水管道、校园树木枯枝,恶劣天气前加固临时建筑。
第八条 检查机制
1.每日巡查:由值班教师、保安检查教室、走廊、厕所等区域,记录门窗、地面、电路问题;
2.月度检查:后勤部牵头排查校舍屋顶漏水、墙皮脱落、地面沉降等问题;
3.专项检查:雨季前检查排水系统,开学前全面验收。
第九条 隐患整改
1.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
2.重大隐患(如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立即停用相关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并上报教育部门。
第十条 应急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舍安全应急演练(如防震疏散、防高空坠物躲避等),确保师生熟悉逃生路线和避险方法。
第十一条 师生教育
1.学生教育:小学低年级通过动画、儿歌学习“不攀爬栏杆”“避开危险区域”;初高中开展安全主题班会,学习校舍安全知识及自救技能。
2.教职工培训:每学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校舍维护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责任追究
1.因管理疏忽导致校舍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及法律责任;
2.瞒报、漏报安全隐患的部门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黄山市黄山学校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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