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炎培职业学校高新校区屋面光伏、充电桩的设置及运营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9 14:25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黄山炎培职业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黄山炎培职业学校委托,就黄山炎培职业学校高新校区屋面光伏、充电桩的设置及运营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黄山炎培职业学校高新校区屋面光伏、充电桩的设置及运营项目

2.采购编号:GHGC2025146

3.采购方式:询比

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候选人名称: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折扣率):85%

公示期:自2025519日至202552217:30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9233413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二)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四、其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山炎培职业学校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

联系人:崔老师  0559-2578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

联系号码:05592334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工

电话:05592334139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黄山炎培职业学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