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炎培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05 10:49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黄山炎培职业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黄山炎培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预算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账、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2.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会制度、财经纪律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财务登记制度,履行报批手续;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3.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账、清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报表要准确及时。编制的各种报表,经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做好财务档案管理保管工作。

5.学校收费票据务必使用按财政部门规定购领或平台电子版的《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和《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不得擅自使用其他票据,收取的费用须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会计负责保管票据,严格领用、缴销手续,并进行定期清理检查,将清理检查情况详细、真实地记入《准购证》。

6.学校的各种收入与支出必须由财务主管处室统筹统支,不搞帐外账,不私设小金库。应先收后支,不得未收先支,做到量入为出。添置设备、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等,应由有关业务科室做出计划,报校长批准后实施。不得未经审批擅自购物,不得超出预算额。所购物品一定要先验收入台账,由有关保管人员签字,再由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物品才能领用。有关旅差费,财务须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各科室的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报销。实行分管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部门应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7.学校财务实行无现金管理,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采购实行转账(转对方对公账户)。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如慰问等,需提前向主管局和财政部门报告、申请。

8.专项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9.教职工各项规范性奖金补贴的发放,必须报分管校长批准;聘用人员课时工资由教务处以班务日记为依据做好统计计算,需经分管校长审查并报财务分管校长批准发放。

10.严格建立帐、物分管制度。各有关人员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印章或签字。旅差费报销必须经财务审核,报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报销。

11.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12.财务人员有责任督促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