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炎培职业学校住校生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12-05 14:08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黄山炎培职业学校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住校生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校生管理工作,特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住校生管理制度进行合理化修订。

    一、总则

    1.学生公寓是住校生休息、课外学习的地方,也是他们接受行为礼仪教育、生活习惯教育、自理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制定住校生管理制度,意在塑造优良和谐的公寓文化,努力为住校生营造“文明、整洁、安全、守纪”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2.学校所有住校生均应遵守本制度,以本制度指导自己的生活与学习。

    二、住校生管理制度

1.学生处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生活指导老师负责住校生的日常管理与纪律,督促学生做好内务与卫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礼仪与生活习惯。

2.总务处负责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的维修、添置、安装。

3.住校生生病由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分工负责治疗与接送。

4.寝室长、楼层长要协助生活指导老师管理好安全、纪律、内务、卫生工作。

三、住校生安全规范

1.住校生要有较强的自律精神和安全防范意识,时刻提高警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和事,有责任向生活指导老师及时汇报。

2.上下楼梯时,不要推拉,不可追跑。

3.上下床铺时,要做到脚踏实、手抓紧;上铺同学就寝时要睡在有护栏一方,叠被要背靠墙;不许在阳台上打闹、攀栏;学生不准在室内激烈运动,以免打破玻璃发生意外。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私拉插座,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器。

5.严禁住校生携带贵重物品(如首饰和过多的现金等)到寝室,个人钱物要妥善保管。

6.离开寝室时要关掉一切电源,锁上门。门锁上后,其它寝室的住校生不得随意开锁入内。 

7.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寝室或女生进入男生寝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生活指导老师许可后方能进入。

8.如遇火灾不要惊慌失措,需保持镇定,迅速、有序逃生。如有不法分子进入寝室,应大声呼叫并及时通知生活指导老师。

四、住校生内务与卫生规范

1.寝室必须全天清洁卫生,做到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果皮、无废纸、无痰迹、无汤迹),不准从窗户向外扔杂物。

2.走廊、楼道两旁、寝室四周墙面无鞋印、球印、笔印、手印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墙上乱画、乱踢。

3.在食堂用餐,不准将饭菜、油腻食物及泡面带进寝室。

4.寝室内,床上用品摆放整齐,被褥按要求叠好,无任何杂物乱堆;床架上不准晒衣服,确保室内整洁;保持卫生间、洗手间的管道畅通,任何人不得将瓶类、罐类、塑料袋类物品丢进管道。卫生间杜绝存放衣物。

5.住校生每天早晨起床后按时完成各自的内务整理,室内公共卫生轮流值日;单元(楼层)的公共卫生按值日表进行(打扫范围:走廊、洗手间等)

6.晚上熄灯前处理好个人事务(如洗澡、洗脸、洗脚、刷牙、洗衣服等)。

7.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床上用品。个人卫生要做到自己动手,自己料理,切不可将脏衣服乱扔或浸泡在盆里不洗。

五、住校生纪律规范

1.住校生要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懂文明、讲礼貌,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打架骂人、不偷盗,如发现违纪行为要立即劝阻,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或班主任反映。

2.寝室内保持肃静,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大声喧哗干扰他人,不得在寝室内开展文体活动(如打球、踢球、打扑克等)。

3.住校生要遵守作息时间,晚上熄灯后,要迅速到位就寝,不准看书、谈话,做与休息无关的事。

4.住校生必须睡在自己床上,不得擅自更换。

5.下晚自习后,住校生应速回寝室,任何人不得在教室或校园内滞留、玩耍等。

6.上课、上晚自习时间一律不得回寝室休息或看书(病休除外)。住校生因病回寝室休息,必须有疾病证明或班主任证明方可。

7.不准私拆他人邮件包裹,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吃,借钱借物要及时归还。

8.静校期间一律不得使用手机,手机要锁进橱柜或上交老师保管;如有急事应向生活指导老师反映。

9.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做到随用随开、不用即关的原则。

10.爱惜公寓内的一切财物,不得损坏门、窗、玻璃、床架、方凳、柜、抽屉等。如有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11.按时到食堂排队买饭菜,不拥挤、不插队;就餐时节约粮食,尽量不剩饭菜,更不准将残汤剩饭乱倒乱扔。

12.爱护校园内的一草一木,严禁踩、摘花草。

13.尊重生活指导老师,见面要主动打招呼,服从教育和管理,不得顶撞老师。

六、住校生病号管理

1.同学之间要互帮互爱,树立一人有病、大家关心的新风尚。

2.住校生如在寝室里患病,应通知生活指导老师,并由他们带到医院检查治疗,白天(6001800)由班主任负责接送;晚上(1800600)由生活指导老师负责接送,并通知家长赶赴医院。

3.学生患突发性疾病,应由生活指导老师送医院采取应急措施,并速与家长取得联系。

4.患有心脏病、哮喘病、传染病、梦游、尿床、癫痫等疾病的或行为习惯及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的学生一般不应住校,如需住校的,必须经学生处同意并由父母与学校签订责任书。

5.学生生病,如需要食堂做病号餐,可事先向生活指导老师打招呼,由老师与食堂联系解决。

6.凡有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发生,应及时上报学校处置,防止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