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5-11-19 14:56信息来源:屯溪六中 作者:屯溪六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 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谢德暹

副组长:袁德明 熊薇 李劲梅 叶海健

组  员:叶永健 王建刚 程醒 周健 宁峰

二、 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谢德暹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袁德明 叶海健  熊薇 李劲梅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并根据情况向上级教育部门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组员: 周健 宁峰

负责现场救治,与医院、防疫、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系。

组员:叶永健 王建刚 程醒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程序如下:

1、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故后,值班人员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餐饮单位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报告及主管部门(稽查大队餐饮监管电话:2526322),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组织救治。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

3、保护现场。发生疑似食物安全事故后,要保护好食品加工场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 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留样食品等。

4、配合调查。学校负责人、食堂承包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门反映。

5、及时召回。按照国家关于食品召回的相关规定,及时安排人员召回问题食品,必要时,在相关信息栏、媒体公布相关召回信息,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