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第六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总则
实验室(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及微机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核心场所,直接关系到师生人身安全与教学秩序。为保障实验教学顺利推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安徽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黄山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入学校各类实验室的教师、学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执行。
一、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实验预约准备
1. 实验教师(任课教师)需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结合教学大纲制定详细的实验计划与进度表,明确实验项目、分组情况及耗材需求,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2. 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完成备课,精准掌握实验目的、原理、步骤、仪器操作要点及安全风险点,预判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制定应对方案。
3. 学生实验需提前 1 周、演示实验需提前 3 天,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含实验名称、所需器材、学生人数、实验时间)提交实验室管理员。管理员完成器材准备后,与任课教师共同核对,确保仪器完好、耗材充足,双方签字确认。
4. 课前任课教师必须亲自预做实验,验证实验流程的安全性与成功率,针对关键操作步骤和风险点形成专项指导笔记。
5. 学生实验器材需按分组定件、定量摆放,易损件(如玻璃器皿)需额外准备备用件,危险操作相关器材(如高压电源、重物)需由教师统一管控发放。
6. 易损(耗)品、腐蚀性、易燃易爆类物品需单独存放,张贴醒目的黄色警示标识,任课教师需在课前明确告知学生禁止擅自触碰、挪动。
(二)仪器管理
1. 仪器实行 “专人专管” 制度,管理员需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台账,详细记录仪器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维修记录、报废情况等,做到入帐及时、帐目清晰、帐物相符。仪器室严禁存放私人物品、食品及与实验无关的杂物。
2. 仪器按 “分类、分柜、定点” 原则存放,精密仪器(如示波器、光谱仪)需单独放置在防潮、防尘、防震的专用柜中,定期进行校准与维护。仪器室需配备灭火器、防盗门窗、漏电保护器等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湿度控制在 40%-60%(适配黄山多雨气候)。
3. 校内教师借用演示实验仪器,需提前 3 天提交《实验通知单》;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学校分管校长批准,签订借用协议,明确责任与归还期限,且不得影响本校正常教学。
4. 仪器借出与收回时,管理员与借用人共同检查仪器外观、性能,当场试机,明确注意事项并签字确认。若仪器出现损坏、故障,需立即填写《仪器损失报告》,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及总务处处理。
5. 管理员每学期末开展全面帐物核查,对逾期未归还的仪器,需在 3 个工作日内联系借用人追回,确保仪器全部入库,核查结果上报学校备案。
(三)学生实验规范
1. 学生需树立 “安全第一、规范操作” 的实验意识,明确实验室的学习属性,服从教师与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2.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掌握实验原理、步骤及安全注意事项,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实验。
3. 进入实验室后,按教师指定的组别与位置就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或挪动仪器。小组长需在实验前检查本组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
4. 教师未宣布实验开始前,严禁触碰仪器、电源、开关等设备,不得擅自配制试剂或连接实验装置。
5. 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循操作步骤,规范使用仪器,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并如实记录。遇到疑问或异常情况(如仪器异响、短路),立即停止操作,举手向教师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6. 实验结束后,按要求撰写实验报告,小组长负责清点器材,确保数量齐全、无损坏,将玻璃器皿洗刷干净、仪器归位,经教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整理桌面、离开实验室。
7. 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禁止喧哗、追逐打闹,实验过程中不得饮食、饮水。
(四)教师职责
1. 物理教师是实验课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全程在场指导、监护,不得中途离岗。课前必须完成预实验,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流程安全可控。
2. 每节实验课开篇,需用 5 分钟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理方法,明确违规操作的责任后果。若因教师未强调相关要求导致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若学生违反规定引发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3. 电学实验优先使用 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确需使用 220V 市电时,需检查电路绝缘情况,指导学生使用三脚插头、漏电保护插座,严禁湿手操作,实验台需铺设绝缘垫。
4. 学生进行带电实验时,教师需密切关注电路连接情况,一旦发生触电、断路、短路等事故,立即切断总电源,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如心肺复苏、拨打 120),避免二次伤害。
5. 力学实验中,需告诫学生规范使用导轨、配重、弹簧测力计等器材,防止重物坠落、弹击伤人;涉及高速运动的实验装置,需设置防护栏或警示区域。
6. 光学、热学实验使用明火(如酒精灯、蜡烛)时,需远离易燃物品,实验结束后教师需逐一检查火源是否熄灭,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组织学生离场。
7. 实验课结束前,教师需关闭总电源、水源,组织学生清理桌面、打扫卫生,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锁好实验室门,做好安全交接记录。
8. 演示实验的器材、药品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归还,严禁学生代领代还,防止途中丢失、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
二、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实验预约与准备
1. 执行物理实验室实验预约准备的第 1、2、3、4 条规定。
2. 化学试剂与药品按实验需求提前备货,管理员需检查试剂的有效期、纯度及包装完整性,对变质、泄漏的试剂立即隔离处理。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需单独建立台账,严格执行 “双人双锁、双人领用” 制度。
3. 实验前,教师需检查通风橱、排风扇、紧急喷淋装置、洗眼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实验台面无杂物、电路无裸露,防护用品(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齐全可用。
4. 针对涉及挥发性、有毒试剂的实验,需提前开启通风设备,确保室内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安全标准;高温、高压实验需检查仪器密封性能与压力阀状态。
(二)试剂管理
1. 化学试剂按 “酸、碱、盐、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 等类别分柜存放,性质相抵触的试剂(如浓硫酸与氨水、高锰酸钾与酒精)不得混放,间距不小于 30cm。所有试剂标签清晰、完整,注明名称、浓度、纯度、配制日期及危险标识。
2. 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试剂存放在专用防爆保险柜或通风橱内,实行 “双人双锁、领用登记、余量回收” 制度。领用需提交《危险化学品领用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批准,领用过程需全程双人在场,准确记录领用时间、用量、用途、领用人员及归还情况。
3. 管理员每季度对试剂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试剂,对废弃试剂按 “有害垃圾” 分类标准,联系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或与生活垃圾混放。
4. 试剂存放区域需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理物资(如酸泄漏用小苏打、碱泄漏用硼酸),张贴应急处理流程图,管理员需熟练掌握各类试剂泄漏、中毒的应急处置方法。
(三)仪器设备管理
1. 化学实验仪器按用途分类存放(如玻璃器皿、反应装置、测量仪器),玻璃器皿洗净后烘干存放,精密仪器(如天平、pH 计)需定期校准,高温设备(如电炉、酒精灯)需放置在防火垫上,远离易燃物品。
2. 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的仪器设备(如离心机、蒸馏装置),操作人员需经专项培训后方可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运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密切关注仪器温度、压力、转速等参数,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3.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张贴 “故障停用” 标识,报总务处维修,维修过程需记录故障原因、维修内容、维修人员及验收情况。严禁未经授权擅自拆卸、改装仪器设备。
4. 实验台、通风橱需定期清洁消毒,仪器设备表面不得残留试剂,尤其是腐蚀性试剂,防止设备腐蚀损坏。
(四)实验操作规范
1. 学生进入化学实验室前,必须参加专项安全教育,掌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试剂使用禁忌、防护用品佩戴方法及应急处理流程,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实验。
2. 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步骤、试剂用量或混合不同试剂。使用强酸、强碱、有毒试剂时,必须佩戴护目镜、防腐蚀手套,必要时穿防护服,操作在通风橱内进行。
3. 加热、蒸馏实验时,容器不得加盖密封,需垫石棉网均匀加热,远离易燃、易爆试剂。使用酒精灯时,用火柴点燃,严禁用燃着的酒精灯引燃其他酒精灯,熄灭时用灯帽盖灭,不得用嘴吹灭。
4. 实验产生的废气需通过通风橱排出,废水需倒入专用废液桶(按酸、碱、含重金属等分类收集),废渣需放入专用废物箱,由管理员统一联系专业机构处理。
5. 实验结束后,立即清理实验台面,将仪器洗净归位,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剩余试剂按规定回收存放,不得带出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个人试剂或私自带出试剂。
(五)应急处理
1. 化学实验室配备足量的灭火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沙、紧急喷淋装置、洗眼器、急救箱(含中和剂、止血带、消毒用品)等应急设施,管理员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其完好有效,并在明显位置张贴使用说明。
2. 发生火灾时,立即切断电源、气源,用相应的灭火器灭火(油类火灾用灭火沙,电器火灾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及分管校长。
3. 发生试剂泄漏时,少量酸、碱泄漏用中和剂覆盖处理,大量泄漏需隔离污染区域,佩戴防护用品进行收集处理;有毒试剂泄漏时,立即疏散人员,开启通风设备,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4. 发生人员受伤(如灼伤、中毒、割伤)时,立即采取应急处理:酸灼伤用大量清水冲洗后涂抹碳酸氢钠溶液,碱灼伤用大量清水冲洗后涂抹硼酸溶液,割伤用碘伏消毒、止血带止血,中毒者立即转移至通风处,必要时拨打 120 急救电话。
5. 事故发生后,24 小时内提交《实验室安全事故报告》,学校组织专项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日常管理
1. 生物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专职实验员负责管理,实行 “双人值守” 制度(上课期间教师 + 实验员,课余实验员 + 安保人员)。任课教师使用实验室需提前 1-2 天提交《实验预约单》,注明实验内容、使用时间、学生人数,经实验员确认后方可安排。
2. 各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均配备 2 具以上干粉灭火器,实验员与任课教师需熟练掌握使用方法,每月检查灭火器压力、有效期,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3. 实验室仪器仅限教学使用,严禁私人借用;校内教学借用需登记备案,随借随还,不得在办公室或非实验区域存放。
4. 危险试剂(如酒精、甲醛、染色剂)实行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严禁外借、挪用,若发生丢失、泄漏,立即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及分管校长,并采取应急措施。
5. 实验室需保持通风良好,每日开窗通风 2 次以上,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桌面用 84 消毒液擦拭,地面用紫外线灯照射),防止微生物滋生。
(二)实验课安全管理
1. 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在教师与班级干部的组织下有序就座,保持安静,不得擅自摆弄仪器、药品、标本。实验前,学生需检查本组器材是否完好、齐全,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
2. 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操作,严禁触摸标本、解剖器械或开启培养箱、灭菌锅等设备。
3.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步骤操作,解剖实验需使用专用工具,规范佩戴手套,不得用手触摸伤口或揉眼睛;微生物实验需在无菌环境下进行,避免交叉污染。
4. 实验药品、试剂严禁入口,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有毒、腐蚀性试剂(如甲醛、龙胆紫),实验产生的废液、废渣(如生物组织、培养基)需放入专用密封容器,由实验员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 实验完毕后,学生需将仪器洗净归位,标本放回原处,玻璃器皿按规定消毒处理,经教师与实验员验收合格后,整理桌凳,方可离开实验室。
6. 爱护实验室财物,节约药品、水电,不得损坏仪器、标本或私自带走实验用品。实验室内禁止饮食、饮水,不得将食物、食具带入。
7. 实验结束后,学生必须用洗手液彻底洗手,实验员关闭电源、水源、门窗,进行最后的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三)生物安全管理
1. 涉及微生物(如细菌、真菌)、细胞、组织等生物材料的实验,需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实验员需对生物材料进行严格筛查,确保来源合法、无致病性。
2. 实验人员需按实验危害等级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一般实验穿工作服、戴手套;微生物实验加戴口罩、护目镜;解剖实验穿防护服、戴防护面罩。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脱卸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生物材料。
3. 生物材料的采集、培养、处理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台铺设无菌垫,使用后的接种环、培养皿需经高压灭菌处理,实验废弃物需分类消毒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
4. 若发生生物材料泄漏(如培养基洒漏),立即用消毒剂覆盖污染区域,静置 30 分钟后清理,清理过程需佩戴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若发生人员感染(如被实验动物咬伤、划伤),立即用肥皂水冲洗伤口,消毒后就医,并报告学校。
5. 实验用标本(尤其是动物标本、人体模型)需妥善保管,张贴警示标识,严禁学生随意触摸、拆卸,实验员定期检查标本保存液(如福尔马林)的液位,防止挥发或泄漏。
四、微机室安全管理
(一)日常管理
1. 微机室由专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与安全管理,实行 “一人一机制” 登记制度,建立计算机设备台账,记录设备型号、采购日期、维修记录、使用情况等。
2. 微机室配备 3 具以上二氧化碳灭火器(适配电器火灾)、1 套应急照明设备、1 个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管理员每月检查一次设备完好性,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与应急疏散演练。
3. 保持微机室环境整洁,温度控制在 18-25℃,湿度控制在 40%-60%,定期清洁电脑主机、键盘、鼠标,防止灰尘堆积导致设备故障;严禁在微机室内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食品、饮料。
4. 微机室电路实行专线供电,配备过载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电线、网线按规范铺设,不得私拉乱接。管理员每周检查一次电路、插座、开关,发现老化、破损立即报修,严禁带电维修设备。
5. 计算机软件实行统一管理,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及教学软件,禁用网络游戏、聊天工具等非教学软件,定期更新杀毒软件、清理病毒,防止网络攻击或病毒感染。
(二)使用规范
1. 学生进入微机室前,需更换拖鞋或穿鞋套,不得携带书包、零食、饮料、U 盘等外接存储设备(教学所需除外,需经教师检查)。
2. 按教师指定的机位就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或擅自操作他人计算机。开机前检查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教师或管理员。
3. 严格遵守开机、关机流程:开机先开显示器,再开主机;关机先关闭所有程序,再通过操作系统正常关机,严禁直接拔电源、按主机强制关机键。
4. 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删除系统文件、安装软件或修改注册表,不得浏览不良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5. 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用力敲击键盘、鼠标,不得插拔主机后面的线路、接口,不得触摸屏幕、主机散热口(防止烫伤)。遇到设备故障(如死机、蓝屏),立即停止操作,举手报告,由教师或管理员处理。
6. 微机室使用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物品,专注完成教学任务。
7. 课程结束后,学生需关闭自己使用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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