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三中学生校服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6 16:21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屯溪三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屯溪三中学生校服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家长意愿和学生统一着装需要,经学校校服选用小组研究同意,现就黄山市屯溪三中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溪三中七年级学生校服采购询价项目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学生校服,包含夏款2套;春秋款2套(中长款)。

2.数量:具体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数量为准。

3.服务时间:三学年(2024.92027.7学年)。品质定位:要求面料好、质量好,本着品质好、性价比高的基本原则。力争做到让学校、家长及学生满意。

4.价格要求:夏季校服单价在:120-160/套;春秋季校服单价在:140-180/套。

5.符合国家关于校服的环保及质量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的校服产品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要求。

三、投标要求

参加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需具备相关项目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投标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应在本企业制造。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转让供货合同,由其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生产供货。

5.对参与竞标的服装样式,投标单位对已在黄山市范围内(含三区四县)使用的不可参与本次投标。

6.本次招标的面料检测报告。

四、询价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在屯溪三中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有意向可自行下载文件投标报价。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1)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

3)投标人应按固定价格报价,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企业资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企业近两年校服生产经历及质量保证有关资料、复印件等。

6.校服样品若干套及符合本次招标的面料检测报告。

7.对照《屯溪三中学生校服采购综合评分表》添加材料。

8.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2024930日下午3点前,投标人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和学生校服各季节样品(每样一套),递交到屯溪三中综合楼三楼总务处。

2、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和不符合规定的学生校服样品,拒绝接收。

七、评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1071500

地点:屯溪三中综合楼小会议室

八、评标方式

成立校服选用组织。组织由学校代表、年级组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学生代表以及社会代表组成。

校服选用组织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评分标准:本项目满分100分,服务保障:25分,品质类:30分,困难学生资助:10分,价格合理性:35分)。小组成员(学校管理人员1人、家委代表6人、家长代表6人、学生代表6人、教师代表1人、社区代表1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合理的原则对样品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最后投票,票数最高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票数相同的再次投票,票数高的为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领导小组签订合同(采购领导小组可以对中标方样品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提出细微修改),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供货时间

校服送校时间:春秋款校服:111日前完成供货;夏款校服:1215日前完成供货。

十一、付款方式

中标方所供货物需经有关部门抽检合格,且质量与中标送样一致,学校分发调换工作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家长委员会代收,将相关费用交给中标企业,学校只负责监督和协调工作。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各家企业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也不对报名投标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中标单位对产品质量、规格负全部责任。中标单位所供学生校服,应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制作。校服号型由中标单位负责到签约学校统计,签约学校给予一定的协助。中标单位负责提供相关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中标单位应根据供货合同的投标承诺承担供货义务。对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地点、货物数量及运输负全部责任。

4.对在供货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或所供产品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退、换要求。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按《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

5.为保证学生校服的质量,中标单位应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对校服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和监督。

6.学生校服若出现过小或过大的现象,中标单位应及时无条件地予以更换。如出现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中标单位亦应无条件地予以更换。且上述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

7.经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学校资助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标人应为其减、免校服费用。

8.中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有关要求。对于补购、换购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9.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延期供货,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单位的样品及相关资料留存。

11.本次招标,如参加投标的企业少于3家,则不予开标,另行组织招标。

12.竞标单位参加此次投标即同意本公告规定的各项条款。

1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屯溪三中校服选用组织。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山市屯溪第三中学

单位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18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9-253033118155959105

特此公告。

屯溪三中校服选用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