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三中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4-08-28 10:25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屯溪三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屯溪三中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为推动教学工作,保证教学的质量,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意识,迅速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使我校教学工作步入管理科学、过程规范、运转有序的良性循环轨道,特制定如下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一、要求

1.检查人员:实事求是,以职载责,职责并行,确保效果。

2.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检查时间上交相关的检查资料。

二、检查方法及检查范围

(一)检查方法

教师自查;备课组、教研组检查;教务处复查、抽查等。检查情况记录材料存档,作为教师业务档案的一部分。

教务处根据不同要求,采取定期检查(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备课组、教研组和教师要针对检查反馈情况主动、及时进行整改。

(二)检查范围及要求

1.备课笔记、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教研组组长检查给出评价后及时交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复查签章(期中复查签章后返还,期末复查签章后存档)。备课笔记检查的基本要求:教材学情分析、措施的制定、教学工作进度计划是否科学合理;备课教案是课堂教学的预设,要提前2-7天备课,不得在临检查前时补抄教案;教案课时数是否符合教材课标要求(至少要达到本学期教材所需课时数的90%以上);每课时备课须有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等内容;课后如有反思可用红色字迹附录在本课时教案后;每学期必须有一次教学总结;备课笔记书写必须用规范字,同时注意文本格式、标点符号的使用等;语文教师的备课笔记中要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目标、内容。

2.《教师听评课记录册》由教师于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内交教务处检查登记存档。学生作业批改情况检查:由教务处针对每位教师所教学科抽取部分学生作业,组织专人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存档。作业批改情况检查基本要求:习题要精选,少布置重复机械性作业,严禁惩罚性作业。教材上的思考题、练习题必做,有适当的自选补充作业。批改要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讲、有错必纠,充分体现指导性、启发性。作业批阅时错处简记标出错处或纠正、批阅附时间,要给出适当的作业评价(或鼓励激励性语言)。

3.参加教研活动情况检查。一是查阅教研组活动记录和个人参加活动记录;二是及时查看是否参与活动和在活动中的表现。教研活动情况检查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听评课记录来检查教师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评课不少于5节。其它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检查可以以教务处或教研组教研活动记录为依据。

4.校本课程开设实施,各级各类教学教研比赛评比辅导、组织,学科检测命题,考试期间监考、阅卷、质量分析等教学常规全程工作,应随其表现情况,由教务处及时记录存档。

5.课堂教学组织情况等教学常规,由教务处抽取部分学生召开座谈会或发放、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存档。

6.以上检查方法及检查范围,将随学校具体工作情况增设检查内容或改进检查方法。

四、检查结果反馈使用

1.一般的个人问题,直接由教务处或教研组长反馈给个人,限时改进,并督促到位。

2.严重的个人问题,上报学校领导,经研究后处理。

3.每学期末成立学校教学常规检查领导组,综合上述各类教学常规检查及表现情况,确定这学期教学常规检查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进行表彰。

4.教学常规检查结果和教师各类评先、评优,职务评聘、晋升、进级,绩效考核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