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第三中学办事流程指南

发布日期:2025-11-15 10:5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屯溪三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为方便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办理各项事务,提高学校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事流程指南。

一、 核心治理机构与职责

在办理具体事务前,了解核心部门的职责有助于您精准对接:

学校党支部:领导学校全面工作,把握重大方向。

校长及校长办公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行政管理的具体执行与决策。

办公室:负责学校行政的综合协调、文书处理、信息公开等。

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招生、学籍、课程安排、教研活动等。

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建设、学生素养培养、校园安全等。

总务处:负责学校财务、资产、后勤保障等。

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教职工权益维护、民主监督与福利事宜。

家长委员会:家校沟通的桥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二、 分项办事流程

(一)学生事务流程

1.学籍管理(转学、休学、复学)

负责部门:教务处

基本流程:

(1)家长或监护人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教务处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

(4)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结果。

2.毕业与证书领取

负责部门:教务处

基本流程:

(1)教务处审核学生修业年限、课程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是否达到毕业标准。

(2)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制作并签发毕业证书。

(3)统一或分批通知学生领取毕业证书。

3.学生奖惩申诉

负责部门:德育处

基本流程:

(1)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德育处提交书面申诉书。

(2)德育处进行调查、审议,必要时可举行家长会。

(3)将申诉结论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监督执行。

(二)教职工事务流程

1.人事聘用与职称评审

负责部门:办公室

基本流程:

(1)学校根据核定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上报招聘或评审计划。

(2)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原则,由党支部领导组织招聘、考核或评审推荐工作。

(3)公示结果,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或办理职称聘任手续。

2.教职工考核与评优

负责部门:办公室

基本流程:

(1)学校制定并公布年度或聘期考核方案。

(2)教职工根据要求提交个人总结或材料。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4)结果公示,并作为评先评优、岗位晋升、薪酬分配的依据。

3.教职工申诉与调解

负责部门:党支部、工会

基本流程:

(1)教职工对考核、处分或其他决定不服,可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诉。

(2)党支部进行调查、调解,组织相关方进行沟通。

(3)形成处理意见,报学校决策机构批准后执行。

(三)教学与教研事务流程

1.课程与教学管理

负责部门: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

基本流程:

(1)教务处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课程计划。

(2)教研组、备课组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

(3)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教务处和年级组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估。

2.公开课/教研活动组织

负责部门:教务处、教研组

基本流程:

(1)教研组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2)组织教师开展公开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

(3)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交教务处。

(四)家校沟通与社区合作流程

家长委员会参与

负责部门:党支部、德育处(或指定部门)

基本流程:

(1)遵循民主、公开、自愿原则,通过推选等方式产生家长委员会成员。

(2)学校定期召开家委会会议,通报学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学校指导家委会工作,共同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建设。

2.家校联系(家访、家长会等)

负责部门:教务处、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

基本流程:

(1)学校建立健全家访、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制度。

(2)班主任及科任教师通过多种渠道与家长保持日常沟通。

3()针对学生具体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协同育人。

(五)财务管理与资产使用流程

1.经费使用与报销

负责部门:总务处

基本流程: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经费使用需按预算和审批权限进行申请、审核、批准。

(3)报销时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程序办理。

2.学校资产使用与报修

负责部门:总务处

基本流程:

(1)使用者向总务处提出资产使用或设备报修申请。

(2)总务处核实情况,安排调配、维修或报废处置。

(3)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三、 通用办事原则

首问负责: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应给予明确的指引或负责跟进。

依法依规:所有流程均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公开透明:除涉密或隐私内容外,办事程序、时限及结果按规定公开。

监督申诉:师生对任何办事环节有异议,均可通过相应的申诉渠道反映。

温馨提示:

本指南为基于学校章程的通用流程概述。各项事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所需材料明细、申请表格等,请留意学校官网各职能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或直接致电咨询。

学校党支部(办公室):0559-2522761。

教务处:0559-2530172。

德育处:0559-2522109。

总务处:0559-25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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