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三中门卫(保安)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4-02-24 10:49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屯溪三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屯溪三中门卫(保安)工作制度

 

1.必须坚守岗位,不离岗、缺岗。未经学校允许,不得随意请人替代。增强责任心,严格门卫管理,保管好学校交给的钥匙。对学校安全保卫、收发传递、责任区卫生负责。

2.学生入校、放学时,定时开关校门。负责本校工作人员出入时开关门。

3.做好外来人员入校的询问和登记,配合教师做好特殊学生外出家长交接和登记,做到态度友善,服务到位。上课时不准随便放外人入校,节假日和静校后要及时关锁大门,如因空岗或失职造成损失,学校追究责任。

4.管理好校内车辆停放,制止在校内骑车,禁止外人在校内存车。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严禁外来车辆进出。

5.人员携带物品外出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放行。否则予以扣留,以保障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6.认真负责电传、报刊杂志和来往信件的登记和分送。

7.负责校门口保洁工作,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协助做好校园内平时的保洁工作。

8.积极配合学校总务处,做好平时校园绿化护理工作(根据天气及绿化情况及时浇水)。

9.非因公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闲坐、聊天逗留,遇此情况应予以劝阻、制止。非传达人员不得随意留宿。

10.严禁外人使用学校水电,若因看管不严,给学校造成损失,学校将追查责任,损失费用将从工资中扣除。

11.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当天带班领导报告,配合学校及时处理。

12.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