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三中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屯溪三中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纳入学校总体安全工作范畴。
一、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控制措施。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
组 长:黄旭
副组长:宋向阳、凌青、胡钧
组 员:周礼秋子、王海斌、朱聪、刘金龙、袁彬、方孝彪、汪溶、唐晓晖、各班班主任、食堂管理员、财务室出纳员及食堂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确保应急处置任务完成。
1. 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
4. 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全力配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5. 积极配合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学生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时开展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稳定学生、家长情绪。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做好媒体沟通,避免信息失真导致恐慌。
6. 及时准确向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队、救治协调队、陪护安抚队和新闻信息队等4个工作队:
1. 现场处置队。队长:总务处负责人,队员:总务处其余员工、食堂管理员及食堂工作人员。及时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相关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并且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2、救治协调队。队长:政教处负责人,队员:政教处其余员工、各班班主任。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络,联系医疗机构并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学生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陪护安抚队。队长:教导处负责人,队员:教导处其余员工、各班班主任。积极做好全校师生的陪护安抚工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全体师生的情绪。及时联系学生病人家长,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认真做好家长的接待、安抚和思想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4、新闻信息队。队长:办公室负责人,队员:办公室其余员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及时上报市教育局相关情况,注意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动向,做好信息的上通下达,同时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做好舆情监测与媒体沟通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向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医院、120急救中心)。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信息通报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善后处理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做出处理。
2.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停止使用的,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