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五中2025级七年级新生校服选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19 15:42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屯溪五中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屯溪五中2025级七年级新生校服选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服选购工作,提升学生校服品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 号)黄山市教育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黄山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意见的通知(黄教[2023]19)要求,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校服选购工作领导小组

校服选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长:张新宇       副组长:邓阳生  王效春   薛勇  

员:黄成   陈小娟   徐培芳   项一霖

汪婷婷   余金香   孟艳青   曹颖   章松子  钱国迪  邱梦源   胡慧灵   柯蕴钰  贾倩倩   程陈

校服选购前期准备

1.校服采购工作在七年级新生入学初进行

2.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3.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工作。

推进征集采购意向

1.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全年级2/3以上家长同意);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成立校服选用组织

在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选购校服后,学校成立由2025级学生家长代表、学校管理者、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2025级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

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2.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校服选购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3.明确选用模式。校服选用采购主要有三种模式:校服选用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代表等组成)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

我校2025级校服供应商将由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见附件1)实施。

4.加强采购管理。学校将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将全部存档备查,并将采购合同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

5.规范收费管理。学校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要求,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所代收校服费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全部转交供应商,不计入学校收入,不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代收校服费用资金。

6.落实关爱帮扶。学校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穿着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保障力度,积极与供应商协商减免校服费用。

7.完善售后服务。学校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作为后续采购依据。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

三、我校采购校服具体要求和检查验收

1.校服种类

夏季校服(两套)、春秋季校服(两套)冬季校服(冲锋上衣内胆和外衣一套)。

2.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

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建立并执行校服验收检测制度。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校服选购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应对校服认真进行履约验收,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所使用的面辅料等是否完全一致,查看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标识。建立健全验收台账和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学校随机抽取不少于2/件留样封存。

3.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

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首检由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配饰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方可出厂向学校供货;

二检由学校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学校应立即封存问题校服,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续签合同期间,也需要执行双送检制度。

4.售后服务年限

售后服务年限为三年,即:20252028学年(合同生效日至2028610日)。

、评估和总结

校服选购活动

选用工作结束后,校服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应将选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采购合同、检验报告、验收台账、采购活动总结、支付凭证等)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后附

附件1-1: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

黄山市屯溪第五中学

202599

 

 

 

附件1-1

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

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校服事项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将校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和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选购校服后,学校成立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向家长、社会公开。

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五、选用采购具体环节

不得对供应商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供应商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

(一)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

1.校服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校服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校服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招标结果报校服选用组织确认。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二)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

1.校服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家供应商。

3.校服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3家供应商,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

4.校服选用组织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应商。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三)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

1.校服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专业采购平台、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家供应商。

3.校服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3家供应商,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

4.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票数最高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且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一半)。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六、公示采购结果

选用采购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商名称、款式、质量要求、 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

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支付校服费用

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并及时公开校服费收支情况。

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校服验收检测制度,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企业按规定每一批校服必须送检,检验项目应包含纤维含量及强制标准中的项目,企业提供本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九、评估和总结采购活动

每次采购结束后,校服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应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采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采购活动总结和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