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五中关于公开课开设及听评课管理办法
根据2021年《黄山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中有关教师职称评审要求和《黄山市市直初中学校综合评价指标和评分细则》中相关内容,结合我校实际,对教学公开课、听课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开课
1. 校内公开课:
开课教师必须在前一周周五下班前,将开课信息(日期、星期、节次、授课教师、班级、地点、授课内容)上报给教研组长。若逾期未报,本周不予补报,需自己另行安排开课时间。教研组长周五晚汇总后报教导处,教导处统一出具开课通知。
2. 校际公开课:
①要开设校际公开课的教师须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具体需求报教导处,教导处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②学期中学校有公开课教研活动,教导处将另行安排。
③自行联系的校际公开课,开课前上报教导处。
二、听课
1. 公开课:教师尽量参与本教研组(非学科组)公开课的听课和评课活动。校内公开课的听课由教研组长组织,确保每节公开课至少有2位本组教师听课。校际公开课的听课由教导处组织。
2. 推门课:由教科院和学校教导处组织实施,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教师的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
3. 其他听课:自行联系安排,如师徒结对的听课活动。
三、评课
评课由教研组长组织,可以每次听课后组织评课,也可以听几节课后集中评课,做好评课记录。评课时,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课后,教研组长及结对教师对执教者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每学期期末,教研组长须上交本组听评课材料。
屯溪五中教导处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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