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五中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屯溪五中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我校“三公”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和奢侈之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促进我校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
二、管理内容
(一)公务接待管理
1.持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需要接待时,接待部门应到校办公室领取《公务接待审批单》,审批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及陪同人员名单、费用标准等,《公务接待审批单》填好后应交分管副校长及校长批准。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同城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由于我校食堂无接待能力,接待需要在校外定点餐馆进行。所有接待按工作餐标准,禁止铺张浪费。
3.按月份或季度与餐馆结算。报销时要有正规餐饮票据,并附有用餐菜单(含价格)、《公务接待审批单》(附:参加就餐人员签字的登记表)、公务接待函;做到“四单”合一。
(二)差旅费管理
1.培训、开会等因公出差人员需到财务室领取《出差审批单》,填好后报分管副校长及校长批准。
2.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均按《屯溪五中差旅费管理办法》所确定的标准执行。
3.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人员,办理报销手续时需附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食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4. 出差人员在交食宿费时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在办理购车票等事务时尽量使用公务卡支付。报销时需提供 《出差审批单》及有关票据,并填写出差报销单,经校领导审核批准后,财务室将报销金额全部打入出差人员公务卡。
黄山市屯溪第五中学
2021年9月1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