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招委:
现将《2023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黄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抄送: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2023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3〕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确保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组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中考、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顽瘴痼疾,构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有质量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市招委成立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中考中招工作,考试组织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市考试院”)具体负责实施。
三、志愿
(一)志愿填报方式。继续实行中考志愿网上填报。中考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以到报名点或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上网填报。从2021年起,不设置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考生要仔细阅读《2023年安徽省初中学业考试黄山市分区县成绩分档表》、《2023年黄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件1)及《2023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表》,准确定位、科学合理选择学校,认真填写《志愿预填表》并上网填报,志愿一旦提交打印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
(二)志愿批次设置。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设置5个批次依次录取。第1批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第2批其它公、民办高中;第3批艺体特长生;第4批五年制高职;第5批三年制中职和中专。其中,第1批次和第3批次设1个志愿,第2批次设5个平行志愿,其它各批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设置,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三)志愿填报时间。各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填报开始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点,截止时间为7月12日下午5点(暂定,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各区县负责组织辖区内各报名点的志愿填报工作。
(四)志愿填报宣传。志愿填报事关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及监护人的意愿,各地应积极向考生及家长宣传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解答各批次志愿间的关系和影响,指导考生按自己意愿填报理想的学校。考生志愿一旦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如有意向到高中学校就读必须填报志愿,对于不填报志愿又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视为本年度放弃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无志愿的考生。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宣传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合理分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辟中职招生专栏,发布中职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热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家长和社会介绍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政策和招生专业以及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2023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下发后,将第一时间发至各区县及市直各初中学校,确保进校入班。全省中职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在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网站上发布。
四、录取
坚持按区域招生、按计划招生和依据考生志愿原则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继续实施我市省示范高中招收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实际就读时间超过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分数线上浮30分的录取政策。
(一)普通高中录取依据。由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总分为中考文化课成绩、政策性加分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总和。其中文化课考试满分680分、体育考试满分60分、理科实验操作满分20分(物理、化学实验各10分),合计760分。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先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排序,再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综合素质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被省示范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总评结果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兼有普及型高中教育功能的省示范高中(黄山一中、歙县二中、黟县中学、祁门一中)可录取总评结果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下达的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各校录取不得突破下达计划数。
1.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见《黄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件1)。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招生政策规定,屯溪一中可面向黄山区、徽州区少量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不低于屯溪一中在屯溪区录取最低分数线)。
2.省示范高中录取按照黄教基〔2023〕7号文件有关要求,由各级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将统招名额的80%切块分配到各公、民办初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3.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相关学校要提前制定招生方案,报市考试院审定后公布施行。报考艺体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通过专业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能填报相关学校志愿,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高中学校负责实施。市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低于本校普通类分数线的8%。艺体特长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经批准的艺术、体育特色班可以继续招收艺体特长生,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班,屯溪二中特色班,徽州一中传媒小语种班,黟县中学美术班可面向全市招生。
以上3项录取办法,依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含政策加分)。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
(三)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9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公政〔2022〕206号)规定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报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报。区县审查且经公示后(基教部门审核),以区县为单位上报《2023年黄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加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四)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继续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1.2023年五年制高职、中职录取工作均由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组织进行。
2.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市教育局根据下达的五年制高职生源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考试成绩用等级呈现的,录取时依据考生的原始分数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最低控制线及本地招生指标,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工作流程为: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进行网上投档,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进行网上录检,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4.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工作流程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分市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学校,先由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公布缺额招生计划,然后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5.中职录取工作流程为: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6.有关省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和操作办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五)各批次录取时间。
1.今年普通高中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时间定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办法、录取时间将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3.录取期间,设技术管理投档组、审核审批组、后勤保卫组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基教科等全程参与。
本实施细则由市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1.黄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黄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志愿预填表
3.黄山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加分情况汇总表
4.黄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黄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
学 校 |
计划 |
合计 |
备 注 |
|
101 |
屯溪一中 |
710 |
710 |
面向屯溪区招661人,面向黄山区招24人,徽州区招25人。 |
|
102 |
屯溪二中 |
特色班 |
165 |
165 |
面向全市 |
103 |
黄山市外国语学校 |
80 |
80 |
面向屯溪区 |
|
108 |
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
425 |
425 |
面向屯溪区 |
|
104 |
徽州中学(民办) |
145 |
145 |
面向屯溪区 |
|
105 |
新世纪学校(民办) |
150 |
150 |
面向屯溪区 |
|
106 |
黄山学校(民办) |
165 |
165 |
面向屯溪区 |
|
|
屯溪区合计 |
1840 |
|
||
201 |
黄山一中 |
490 |
面向黄山区 |
||
|
黄山区合计 |
490 |
|
||
301 |
徽州一中 |
普通类 |
225 |
325 |
面向徽州区 |
303 |
传媒小语种班 |
100 |
面向全市 |
||
302 |
黄山文峰学校(民办) |
265 |
265 |
面向徽州区 |
|
|
徽州区合计 |
590 |
|
||
401 |
歙县中学 |
700 |
700 |
面向歙县 |
|
402 |
歙县二中 |
普通类 |
645 |
665 |
面向歙县 |
406 |
体育特长班 |
20 |
面向全市 |
||
403 |
潭渡中学 |
100 |
100 |
面向歙县 |
|
405 |
歙州学校(民办) |
360 |
360 |
面向歙县 |
|
407 |
紫阳学校(民办) |
230 |
230 |
面向歙县 |
|
|
歙县合计 |
2055 |
|
||
501 |
休宁中学 |
620 |
620 |
面向休宁县 |
|
502 |
海阳中学 |
460 |
460 |
面向休宁县 |
|
|
休宁县合计 |
1080 |
|
||
601 |
黟县中学 |
普通类 |
210 |
255 |
面向黟县 |
602 |
美术班 |
45 |
面向全市 |
||
|
黟县合计 |
255 |
|
||
701 |
祁门一中 |
745 |
面向祁门县 |
||
|
祁门县合计 |
745 |
|
||
|
全市合计 |
7055 |
|
附件2
黄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志愿预填表
考生基本 信息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
|
|
|
||||
1、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 |
||||||
院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
A |
|
|
||||
2、其它公、民办高中 |
||||||
院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
A |
|
|
||||
B |
|
|
||||
C |
|
|
||||
D |
|
|
||||
E |
|
|
||||
3、艺体特长生 |
||||||
院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
A |
|
|
注:1、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
101、屯溪一中,401、歙县中学,501、休宁中学。
2、其它公、民办高中:
103、黄山市外国语学校,108、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01、黄山一中,301、徽州区一中(普通类),402、歙县二中(普通类),403、潭渡中学, 502、海阳中学,601、黟县中学,701、祁门一中,104、徽州中学(民办),105、新世纪学校(民办),106、黄山学校(民办),302、黄山文峰学校(民办),405、歙州学校(民办)、407、紫阳学校(民办)。
3、艺体特长生:
102、屯溪二中特色班,303、徽州一中传媒小语种班,406、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班,602、黟县中学美术班。
附件3
黄山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加分情况汇总表
区县: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名点名称 |
加分项目 |
分值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各区县汇总上报此表打印件(加盖公章)和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同时上报电子版.
附件4
黄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主办单位 |
7月-8月 |
1.公布中考成绩及分档表(暂定7月1日); 2.组织完成考生查分查卷工作(7月5日前完成); 3.普高志愿填报模拟演练(7月6日-7日完成);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11日-12日完成,暂定,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时间调整); 5.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分批进行录取(7月20日前后完成); 6.组织五年制高职及各类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工作(7月-8月完成)。 |
市考试院、各区县招办、各报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