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42/202306-00018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入学,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6-16
发布机构: 黄山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6-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内容概述: 2023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性: 有效

【部门解读】《2023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6-16 11:49 信息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现将《2023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细则的背景和依据有哪些?

为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确保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组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3〕7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细则的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中考、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顽瘴痼疾,构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有质量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志愿填报方式。继续实行中考志愿网上填报。中考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以到报名点或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上网填报。

(二)志愿批次设置。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设置5个批次依次录取。第1批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第2批其它公、民办高中;第3批艺体特长生;第4批五年制高职;第5批三年制中职和中专。其中,第1批次和第3批次设1个志愿,第2批次设5个平行志愿,其它各批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设置,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三)志愿填报时间。各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填报开始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点,截止时间为7月12日下午5点(暂定,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各区县负责组织辖区内各报名点的志愿填报工作。

(四)普通高中录取依据。由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总分为中考文化课成绩、政策性加分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总和。

(五)普通高中录取办法。1.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见《黄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省示范高中录取按照黄教基〔2023〕7号文件有关要求,由各级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将统招名额的80%切块分配到各公、民办初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相关学校要提前制定招生方案,报市考试院审定后公布施行。

(六)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1〕1号)、《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黄拥办〔2022〕9号)要求执行;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公政〔2022〕206号)规定执行。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七)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继续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四、咨询渠道

如对政策解读存在疑问,可以咨询市教育局考试院,联系电话252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