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确保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组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3〕7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中考、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顽瘴痼疾,构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有质量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3〕7号),于2023年6月起草了《2023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初稿。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形成文件。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我市2023年中招录取工作。
2.主要任务:批次设置、志愿填报、政策加分、普通高中录取、职业学校录取。
五、主要内容
(一)志愿
1.志愿填报方式。继续实行中考志愿网上填报。中考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以到报名点或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上网填报。志愿一旦提交打印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
2.志愿批次设置。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设置5个批次依次录取。第1批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第2批其它公、民办高中;第3批艺体特长生;第4批五年制高职;第5批三年制中职和中专。其中,第1批次和第3批次设1个志愿,第2批次设5个平行志愿,其它各批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设置,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3.志愿填报时间。普通高中各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填报开始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点,截止时间为7月12日下午5点。
(二)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依据。由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总分为中考文化课成绩、政策性加分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总和,合计760分。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先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排序,再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综合素质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被省示范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总评结果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2.普通高中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下达的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各校录取不得突破下达计划数。省示范高中录取按照黄教基〔2023〕7号文件有关要求,由各级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将统招名额的80%切块分配到各公、民办初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报考艺体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必须通过专业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能填报相关学校志愿,专业测试由相关高中学校负责实施。艺体特长生由市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低于本校普通类分数线的8%。
3.各批次录取时间。今年普通高中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时间定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创新举措
优化志愿填报流程、同时段填写普通高中志愿及五年制专科志愿,为考生提供便利。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成立2023年黄山市中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中考中招工作,考试组织和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实施。坚持按区域招生、按计划招生和依据考生志愿原则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黄山市教育局
解读人: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联系方式:0559-252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