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42/202403-00044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黄山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3-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校园欺凌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营造和谐环境,预防校园欺凌

——黄山市教育局“家校社协同”预防校园欺凌倡议书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7:24 信息来源:黄山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

近年来,全国各地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事件不仅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也会影响校园稳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为有效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黄山市教育局特向全社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营造平安快乐的教学环境

加强教育与预防:鼓励学校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教育讲座、主题会、心理健康教育等,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校园欺凌,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同时,向学生宣传学校对校园欺凌的态度和惩戒措施。

加强监管和管控: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监管和管控,如加强校园巡逻、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监控等,对于发现的校园欺凌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同时,建立安全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咨询和支持,帮助受害学生恢复自信和心理健康。

加强联系和合作:学校与家长加强联系和合作,共同防范校园欺凌。可以通过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向家长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和防范措施,同时也可以让家长参与校园欺凌防范的工作,如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监督、提高家长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等。

二、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

家是最温暖的避风港,家长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以身作则,预防实施暴力行为。平时多关注自己的孩子,尊重、关心、理解孩子,切忌对其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如果您的孩子有欺负别的同学现象,一定要认真反思,家里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可能会让孩子从被打中受到不良影响,转而发泄内心的负面情绪去伤害其他无辜同学。我们建议您在家庭教育中告诉孩子:

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降低做受害者的风险:在学校里多交益友,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遇到被欺凌的情况时,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冷静应对:假如您的孩子遭遇欺凌或受到委屈,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积极安抚和平复孩子的情绪,及时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三、营造全民关心的社会环境

抵制校园欺凌,需要家校社的共同努力和多方合力。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广泛宣传动员,营造预防校园欺凌的社会氛围。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普及校园欺凌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让更多人了解并关注这一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关注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努力减少和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预防校园暴力,杜绝校园欺凌,需要家校社携手,共同努力!我们既要教育孩子们不做施暴者,也要告诉他们如何保护自己,不做受害者。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为孩子们的快乐成长共同护航!